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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 勞保公保年資可合併

中央社/李晉緯

2014.03.31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初審通過修正草案,未來勞工保險與公務人員保險年資可以合併。

  立法院第8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今天依排定議程,審查勞工保險條例第74條之2修正草案。

  提案立委蔣乃辛、王惠美等人表示,鑑於依現行規定,勞保年資與國民年金可以銜接但公保與勞保卻無法連結,在年資不能合併的情況下,勞工若轉任公務員,原有勞保年資便無法延續,甚至因各該保險年資都未達請領年金給付的年資條件,最後無任何保險年金給付可領,除形成不公現象,也讓公、私部門間人才難以流動。

  因此,立委蔣乃辛、王惠美等人提議修正草案,被保險人的保險年資若未達請領老年年金給付的年限條件,未來將可併計公教人員保險年資;同時,被保險人的保險年資若已達請領老年年金給付的年限條件,亦可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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