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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台積電 金管會催生

【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2015.05.05
金管會鼓勵金融整併,催生金融界的「台積電」,
除了同意啟動公開收購方式併購,日前還送出金融機構合併法修正案,增列證交稅、營業稅等免稅範圍,並將商譽攤提年限從現行5年拉長為15年。
立法院財委會3月中決議,要求金管會提出政院版的金融機構合併法修正案;金管會日前已將修正案呈報行政院,將有助加速金融機構合併法修正案的立法時程。金融業者表示,一旦通過修法,將有助降低合併過程衍生的成本,提高金融機構合併誘因。
國內銀行規模太小,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日前指出,希望國內能有金融界的「台積電」,不是只有很多的「小矮人」。為催生金融界的「台積電」,金管會最近頻頻出招。
據了解,金管會送出的金融機構合併法修正案,重點包括租稅減免範圍擴增證交稅及營業稅等,金融業合併土增稅記存,不限營業用土地,商譽攤提年限則從五年改為15年。另放寬換發消滅機構股東所持股分的對價方式,除股分外,現金或其他財產也可以等。
金管會提出的版本,多數比照企併法,但立委提出的修法版本,有不少租稅優惠範圍比企併法還大,例如金融機構特許的營業權等無形資產,也可列費用攤提等。
商譽是在併購過程中產生的無形資產,通常是指併購價格超過淨資產市價的部分。由於稅捐機關能認同的商譽金額有限,因此金融業者希望增加營業權等無形資產可列費用攤提,以有效減輕併購過程中的資金成本。
立院財委會要求金管會送出政院版本後,再併同立委版本審查,金管會送出修法案後,將可加速法案審查。
業者表示,金管會釋出將同意啟動公開收購進行整併政策方向後,後續在金融整併的租稅優惠範圍及相關成本的降低,若能有更大的誘因,將有助激發整併熱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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