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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U法令放寬 保單設計更彈性

【工商時報 記者魏喬怡/台北報導】2015.06.24
為擴大保險業商機、鼓勵保險公司發展OIU市場,金管會完成OIU保險商品相關法令。金管會23日表示,為讓OIU商品有國際競爭力,其責任準備金利率不必比照國內保單設計規定
放寬後6年期以下的責任準備金利率可比照6年期以上商品的責準金,成本就可以降低,保費也就跟著降低。金管會本波發布的外幣,包括美元、澳幣、歐元、人民幣。
金管會保險局指出,過去年期愈短的責任準備金利率就愈低,壽險公司要提的準備金就愈高,以美元保單來說,繳費期間三年以下的責任準備金利率為0.5%、繳費期超過三年未達六年的利率為1%,但若依照新的責任準備金利率的話,繳費期六年以下統一用1.25%為責任準備金利率。
以澳幣保單來說,以前繳費期間三年以下的責任準備金利率為1.75%、繳費期超過三年未達六年的利率為2.25%,但依照新的責任準備金利率的話,繳費期六年以下統一用2.5%為責任準備金利率。
壽險業者分析,
如果用新的責任準備金利率來計算預定利率,保費可便宜5~10%,但維繫OIU客戶的成本,相對本土客戶也較高
至於計算責任準備金預定危險發生率,也不必一定要用國內生命表,而是可用美國、澳洲生命表,業者可考量保單銷售主要客戶自行決定商品訂價要採用哪一國生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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