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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贈扣除額 富人節稅法門

【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2015.11.30

財政部擬擴大綜合所得稅扣除額項目,被視為全民減稅利多,但財政部同時強調「稅基不變」,也被解讀將針對高所得者常使用的扣除額項目開刀。會計師說,現行高所得者與一般受薪階級最大差異,就是有錢人最常利用「捐贈扣除額」節稅,普羅大眾卻很少用到。

 

 

 

 

 

 

 

 

 

 

財政部長張盛和昨天向媒體透露,擬修法擴大扣除額項目時特別舉例,曾有立委質疑,為何有人年所得幾百萬元,最後卻一毛稅金都沒繳;張盛和說,就是因為這些人很會運用「捐贈扣除額」,所以繳稅金額是零。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副營運長許祺昌指出,若採用列舉扣除額方式報稅,就可用到捐贈扣除額。民眾若捐給政府,採核實認列、沒有金額上限;若捐給教育、文化、公益等財團法人,扣除額上限是個人所得總額的百分之廿。
許祺昌說,假設G先生年所得一億元,捐給財團法人上限是所得的百分之廿,代表G先生一年若捐兩千萬元,都能全數扣抵。
但若調降捐贈扣除額上限,影響就不小。例如自百分之廿降為百分之十九,G先生還是一年捐兩千萬元,就必須再繳四十五萬元(捐贈差額一百萬元乘以百分之四十五稅率)的所得稅。
會計師說,越有錢的人,收入九成以上都是股利所得,薪資所得扣除額對他們並不管用,「光靠捐贈扣除額,就是最好的節稅管道」;尤其有些大老闆會捐贈給集團相關的基金會,既增加基金會財源,也在幫自己節稅。
另外,台灣目前利率太低,也有人認為,可下調儲蓄投資扣除額廿七萬元上限。
許祺昌說,若以年息百分之一計算,必須存款達兩千七百萬元,才可用掉廿七萬元上限,一般民眾根本不可能用到,所以應檢討存款數千萬元者,是否應該再享受高扣除額。
許祺昌還說,以財政部昨天強調,要讓受薪階級和經濟弱勢者受惠的前提,業界也期待,財政部新增的扣除額項目可使「有錢人不見得能適用,但卻能幫小老百姓省更多稅」。

照顧弱勢 擬增扣除項目
【經濟日報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2015-11-30 04:30
財政部長張盛和昨(29)日表示,每年報稅有七成民眾採標準扣除額申報,代表現行扣除額項目太少,研議中的「綜合所得稅扣除額減除項目擴大方案」,在稅基不變前提下,讓受薪階級、中低所得者和經濟弱勢者適用更多扣除額。
張盛和說,放寬綜所稅扣除額項目,是他退休前最後一個大案,財政部將在明年立法院新會期提案修法,他向媒體保證,最快後年可適用,「保證讓你用到」。
未來報稅,到底會有哪些新增扣除額?張盛和說,台灣社會兩大趨勢,高齡化和少子化;像很多家庭都有照顧高齡長者的長期照護花費,他認為,這部分應可新增扣除額。
他還說,現在小孩若念私立幼稚園,一學期花費好幾萬元,因此,財政部也會考慮之前國民黨立委盧秀燕所提,擴大學前教育費用扣除額。
另外,許多經濟弱勢家庭的子女多接受高職或技職教育,張盛和說,現在可申報扶養大專以上就學子女的學費,但高職學費卻不能減除,「一點道理都沒有」,且政府近年又鼓勵技職教育,財政部也會考慮新增技職教育學費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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