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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免稅優惠 不縮水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2015.12.21
退休族今、明兩年退稅金免稅優惠不變,明年享有的退休金減免額度,與今年相同。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取得退職所得的納稅人,應就退職所得超過定額免稅部分,併入取得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繳納所得稅。
財政部已經公告,明年退休金免稅額度包括一次領與分期領取者,所能享有的免稅額度與今年相同。
依規定,定額免稅額分別為:一次領取總額若低於17.5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金額,所得額為0(即全數免稅);超過17.5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金額,未達35.1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超過35.1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的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額。
至於選擇分期取退職所得者,明年的免稅額是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75.8萬元後,如有餘額者,再以餘額為所得額申報繳稅;全年領取總額未超過75.8萬元部分,全數享有免稅。
退職服務年資長短,影響包括退休金在內的免稅額高低。財政部指出,退職服務年資如非整數,未滿一年的年資部分,超過六個月可以一年計算。
例如,甲自乙公司辦理退休,2016年1月2日乙公司給付甲退休金,甲在乙公司工作達25年又六個月,退職服務年資即以26年計算。此時,假設甲公司給付的退休金為300萬元,因未逾定額免稅455萬元(17.5萬元乘服務年資26年),乙所領取的300萬元退休金,即可全數免扣繳稅額並免申報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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