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感想]
每個家庭或多或少都有一些用不上的物資,
以前並不知要如何處理
如今~~可以多利用
讓這些物資可以到有需要的人手中
創造另一番新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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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物資分享中心 分享關懷分享愛
為了幫助弱勢民眾,勵馨基金會近年來成立了物資分享中心,民眾捐贈的衣服、鞋子、米、麵條等物資,經過整理之後,都能送到有需要的弱勢民眾手上。除了分享物資之外,更是把滿滿的愛與關懷傳達到每個人的心中。
『(原音)(民眾:才4歲,太大了)
(店員:旁邊那個呢?)
(民眾:我就是在看)
(店員:你不是上次帶那個小的來)
(民眾:他剛剛要來我不讓他來)
(店員:這雙可以嗎?)
(民眾:太小了,他剛剛要來我不讓他來)
(店員:為什麼不讓他來?)
(民眾:他很吵)
(店員:不會啦,都是你說他在吵,上次我有看到他)。』
◎物資分享中心 二手物品集散點
走進勵馨基金會位在高雄市的物資分享中心,映入眼簾的,是一排又一排整齊乾淨的貨架,看不出來這些衣服、鞋子、家飾品大多是民眾捐贈的二手物品。
勵馨物資分享中心設計了一套機制,只要是評估過關的個案,就發給案家一張卡片,上頭分為12格,案家平均一個月可以來物資分享中心領取一次物資,這些物資可以是米、麵條、醬油等家常用品,也可以是二手的衣服、鞋子,只要物品的總值還在每個月的配額內,案家都可以自由運用。
一個人帶著7歲和4歲孩子的Tina,因為先生正在服刑,生活有時捉襟見肘,每個月可以來領一次物資,對Tina一家人的生活來說,有不小的幫助。
Tina說:『(原音)對我幫助蠻大,我10月5日就領,10月份領了,是不是11月才能領,我打電話來問,我家沒米,我家真的沒米,我問他們可不可以先給我,我先領,11月不要領,結果10月26日先領,11月就沒領,我很感謝他們,剛好家裡真的沒米,真的沒辦法,提早給我領,他們給我很方便,真的蠻好的。』
◎建構分享平台 提昇弱勢群眾生活品質
在分享中心工作的媽媽阿麗印象最深刻的一次工作經驗,是把民眾捐出來的病床送到一戶媽媽和兒子都是殘障人士的家庭。
阿麗說:『(原音)我們去的時候沒有預知他們家情況是怎樣,進去過後,我們才發現說,這家真的是,不會形容,感覺很難過,因為進去看的時候,是一個兒子坐在客廳裡,他前面是一個拐杖,我們想說這個床給那個先生用,其實不是,進去看到,房間裡面輪椅上面還坐一個阿嬤,阿嬤眼睛看不到,她有糖尿病病史,導致眼睛失明,所有器官都不是說很完善,他一個阿伯就這樣一個人照顧兩位都是比較算是重症的一個人,心裡真的是好難過、好難過,不知道怎麼幫他們。』
勵馨物資分享中心督導康辰穎說,當初設立物資中心,就是把它當作一個平台,將對某些人而言不需要的東西,轉到真正需要的人手上。
康辰穎說:『(原音)服務過程其實很多案家有物資需求,社工本身很難取物資,更小機構社工在物資上要服務案家就更缺乏,我們內部討論後,把物資視為公共財,可能部分義賣,協助在這個點的營運。我們想說創造平台,讓所有社福機構都能獲得資源,它可以改變弱勢家庭生活品質,如果更多社福機構願意在各鄉鎮成立物資分享中心,可以翻轉整個台灣弱勢家庭生活品質。』
◎聘僱受暴婦女 習得一技之長
除了分享物資之外,中心還有一個很特別的任務:聘僱受暴婦女,教她們學習專業技能,之後她們才有到社會上闖一闖的本事。勵馨基金會高雄服務中心社工李瓊瑤說,在分享中心工作的婦女們,時間最長6個月,除了讓他們習得一技之長,也讓他們有空間和時間處理好身邊的事,
李瓊瑤說:『(原音)弱勢婦女來到這裡工作,他本身也許還有事情要忙,比如他還有官司或家庭情形要處理,這段期間勵馨給他很大包容,你知道在一般職場,常請假或要處理私事,有些職場不允許,他在這方面如果不熟悉,工作人員會協助。』
這裡的受聘僱婦女大多是外籍或大陸配偶。談到家暴事件,媽媽們大多低調不願多聊。
小華是來自中國大陸安徽的陸配,一個人帶著2個還在念幼稚園的孩子獨自生活。在中心工作,小華習得了帳管、倉管等技能,但除此之外,與案家心靈上的交流,讓小華獲得更多、更多。小華說:『(原音)像我也是2個孩子媽媽,我看到她們孩子有時候像得一些症狀,我感覺他們蠻有耐心,孩子從小有狀況照顧這麼大,讓我心裡有成長是說,我孩子這麼健康,我要更有耐心,更要有愛心,他們也會鼓勵我要知足,我也會勸他們,孩子這樣是我們是緣份,就開心過每一天吧,不要想很遠,想很遠會累,對吧?我們開心過到早上,過到太陽下山。』
勵馨的物資分享中心分享的不只是物資,更是滿滿的關懷與幸福,每個來到這裡的民眾,不管離開的時候,雙手有沒有帶著東西出去,但心中一定充滿了暖暖的動力;每個在這裡工作的婦女,離開中心的時候,心中也有著滿滿的知足與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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