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型保單 立委促設停損點
工商時報/彭禎伶
2011.10.04
立委盧秀燕昨(3)日要求投資型保單應在定型化契約中,明訂各投資人可承受的下檔風險,例如本金虧損20%時,要求壽險公司必須立即通知保戶停損;若未通知,相關損失應由壽險公司負責。對此,金管會主委陳裕璋回應:「如何加強要求,會再與業者進一步討論。」
全球資本市場波動,保險商品中唯一投資風險由保戶自負的投資型保單,立即成為立委質詢焦點,盧秀燕昨天在財委會質詢時表示,投資型保單的風險承受度應在定型化契約中載明,她以其友人為例,就在契約中明訂本金虧損20%時,保險公司必須立即通知要保人停損。盧秀燕說:「這樣也可讓保戶清楚知道,這保單是不保本的。」
保險局長黃天牧表示,對於立委的建議,會再與保險業者討論可行性,但保戶可能隨時改變投資意向,若要每月、每季不斷更改契約,業者成本可能因而增加。
保險業者也表示,保戶可定期上網關心自己投資型保單的投資狀況,有些業務員也會通知保戶報酬率的變化,但是否要停損或停利贖回,仍是要保戶自行決定。
目前部分壽險公司有推出自動停利的投資型保單,即報酬率達到一定水位時,系統會自動將投資本金及獲利轉入貨幣型基金帳戶,鎖住利潤,但這項服務必須額外收費。
至於損失部分,業者則表示,一般定期定額以3~5年來看,大多會是正報酬,但若是一遇虧損立即停扣或贖回,就失去未來獲利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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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投資市場變動劇烈時,
就會有些以利民眾為名的民意代表為民發聲!
所謂的投資型保單包含的範圍:變額萬能壽險,變額壽險,變額年金,
萬能保單…等,它所連結的投資標的各家都有所不同,
要跟消費者推薦這型商品,本身要有一些基本的投資學等概念,
所以~~要有”投資型”的執照,至少那是入門票,
之後就需看個人的努力與修為!
我說的意思是:除了業務人員本身的努力學習金融知識外,
對於和客戶間的溝通能力也是一大重點,
因為如果您不能清晰地讓客戶了解:
盈虧自負,相關權益和費用等事宜,當然就會有日後的爭議!
其實客戶在現今可以選擇的投資工具很多啊!
我不懂是說:投資型保單要設停損和停利點是客戶的權利,
如果說:變成主管機關要管的事項,那市面上所有的投資,
相關主管機關也應該出面管一下啦!
當之前的金融風暴時,有許多單筆投資基金者都腰斬~~那為何?
就沒有民意代表為民發聲呢?
投資型保單一樣可以定期定額,長期投資!
可見得~~~我應該再努力一點,
將許多理論和實務上的東西做一個整理,讓愈多人了解,
就會比較不會有爭議!
會有這樣的現象~個人觀察是:過去的保單都是贏虧由保險公司負責,
但近年因為利率因素,投資環境和法令規章等修正,
引進了各國的多種不同的保單型式商品,
所以因而產生許多的衍生問題!
許多問題要根本解決只能回到”基本面”來教育民眾,
但有時政府認為緩不濟急,但下猛藥雖有成效,
可是不持久,問題一樣層出不窮!
只能大聲呼籲:如果您要買投資型保單,要找服務人員的第一步,
至少賣保險給您的人要有投資型的執照!
再進一步去討論其他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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