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型保單 立委促設停損點

工商時報/彭禎伶

2011.10.04

 立委盧秀燕昨(3)日要求投資型保單應在定型化契約中,明訂各投資人可承受的下檔風險,例如本金虧損20%時,要求壽險公司必須立即通知保戶停損;若未通知,相關損失應由壽險公司負責。對此,金管會主委陳裕璋回應:「如何加強要求,會再與業者進一步討論。」

 全球資本市場波動,保險商品中唯一投資風險由保戶自負的投資型保單,立即成為立委質詢焦點,盧秀燕昨天在財委會質詢時表示,投資型保單的風險承受度應在定型化契約中載明,她以其友人為例,就在契約中明訂本金虧損20%時,保險公司必須立即通知要保人停損。盧秀燕說:「這樣也可讓保戶清楚知道,這保單是不保本的。」

 保險局長黃天牧表示,對於立委的建議,會再與保險業者討論可行性,但保戶可能隨時改變投資意向,若要每月、每季不斷更改契約,業者成本可能因而增加。

 保險業者也表示,保戶可定期上網關心自己投資型保單的投資狀況,有些業務員也會通知保戶報酬率的變化,但是否要停損或停利贖回,仍是要保戶自行決定。

 目前部分壽險公司有推出自動停利的投資型保單,即報酬率達到一定水位時,系統會自動將投資本金及獲利轉入貨幣型基金帳戶,鎖住利潤,但這項服務必須額外收費。

 至於損失部分,業者則表示,一般定期定額以3~5年來看,大多會是正報酬,但若是一遇虧損立即停扣或贖回,就失去未來獲利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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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投資市場變動劇烈時,

就會有些以利民眾為名的民意代表為民發聲!

 

所謂的投資型保單包含的範圍:變額萬能壽險,變額壽險,變額年金,

萬能保單…等,它所連結的投資標的各家都有所不同,

要跟消費者推薦這型商品,本身要有一些基本的投資學等概念,

所以~~要有”投資型”的執照,至少那是入門票,

之後就需看個人的努力與修為!

我說的意思是:除了業務人員本身的努力學習金融知識外,

對於和客戶間的溝通能力也是一大重點,

因為如果您不能清晰地讓客戶了解:

盈虧自負,相關權益和費用等事宜,當然就會有日後的爭議!

 

其實客戶在現今可以選擇的投資工具很多啊!

我不懂是說:投資型保單要設停損和停利點是客戶的權利,

如果說:變成主管機關要管的事項,那市面上所有的投資,

相關主管機關也應該出面管一下啦!

當之前的金融風暴時,有許多單筆投資基金者都腰斬~~那為何?

就沒有民意代表為民發聲呢?

投資型保單一樣可以定期定額,長期投資!

可見得~~~我應該再努力一點,

將許多理論和實務上的東西做一個整理,讓愈多人了解,

就會比較不會有爭議!

 

會有這樣的現象~個人觀察是:過去的保單都是贏虧由保險公司負責,

但近年因為利率因素,投資環境和法令規章等修正,

引進了各國的多種不同的保單型式商品,

所以因而產生許多的衍生問題!

許多問題要根本解決只能回到”基本面”來教育民眾,

但有時政府認為緩不濟急,但下猛藥雖有成效,

可是不持久,問題一樣層出不窮!

只能大聲呼籲:如果您要買投資型保單,要找服務人員的第一步,

至少賣保險給您的人要有投資型的執照!

再進一步去討論其他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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