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生活中有些風險是可以避免,

我相信許多人都知道:銀行存摺和印章應該分開保管,

但~~~如果您看完這新聞,

我覺得:這也是應該提醒大家的行為,有些人因為貪圖方便,

已蓋印章之取款條和存摺交行員保管,

當然就容易引起非份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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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員挪用客戶存款 台中商銀遭罰200萬

文/魏妤庭

台中商銀內控出包,日前發生行員挪用客戶存款的弊端,

儘管該名行員已將款項歸還,金管會昨(12)日仍以違反銀行法為由,核處台中商銀新台幣200萬元罰鍰。

金管會指出,台中商銀劉姓行員代客保管存摺,利用已蓋妥印鑑的取款憑條,挪用客戶存款。銀行承辦人員對於劉姓行員的違規行為仍然受理,顯然內部控制產生缺失。除了對台中商銀開出200萬元罰單以外,也命令解除劉姓行員的職務。

【2011-10-13,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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