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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約爭議糾紛多 保險局:勿任意終止原保單
 
【2011-10-16 01:07 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


  

  

  

  

將舊保單解約投保現在的新保單究竟划不划算?

舊保單的好處可能是保單預定利率高,保費相對便宜,但新保單可能因應時代進步,保障範圍增加,保險局建議民眾,不要聽信招攬人員勸誘任意終止舊有保單,轉保新保單,要確認自己了解轉換前、後的保障內容與保費負擔的差異。

 

 

保險局也提醒保戶,要記得索取契約轉換前後的利益比較表,及相關權益說明書(如是否有解約費用)以供參考。


每半年保險局公布保險申訴統計,非理賠爭議中,招攬糾紛占率最高,今年上半年招攬糾紛仍是排名第一,達39.42%;其次是停效、復效爭議,占9.86%,第三名則是契約變更,這部分也有8.8%。


市場上曾有不少案例,即是部分業務人員為創造新業績,鼓勵保戶解除舊有保單、投保新保單,保單解約通常會有解約費用,且保戶可能拿回的錢比原本繳的保費少,再加上低利率市場已持續近10年,早期預定利率4%~6%的保單早已絕跡,保戶解約後才發現可能不划算,因此衍生不少爭議。

  

該如何調整保單避免爭議呢?

記者主管機關站在提醒消費者大眾的角度,來解釋這事件;

站在我保險經紀人執業的立場來跟各位做進一步的分享,

讓大家會有更多的認識:

 

首先將保單要先分成兩大部份:

1.保險公司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者,那解約就會有解約金;

   當然不鼓勵客戶做解約的動作.因為解約都會有損失!

   一般的傳統壽險,年金保險和現在的外幣保單,

   或者有些保本型商品才會有保單價值之提撥.

2.保險公司沒有提存保單價值準備金者,

   像意外保險,醫療保險等商品,解約就不會有解約金,

   了不起就是退還已繳未到期保費.

 

 

通常我在幫客戶做保單檢視時,如需調整保單內容,

一般~~我不會叫客戶解約,主要原因:

1.過去的保單~因為利率的關係,保費相對是便宜的.

2.就算利率和過去一樣,那客戶經過了這幾年,其年齡也會增長,

   所以和過去比,還是便宜.

 

如果保額不足,那就用”加保”的方式,

例如:計算出保額需要500萬,過去已買300萬,那就加買200萬即可,

不要用解約的方式,

因為壽險保單是一本”大本存摺”(這是我對保單的稱呼~~

為何會這樣說呢?因為每張壽險~

保險公司都需對它提存準備金,所有的解約金計算,

保單借款的計算都是以他為依據;

保險公司在商品要推出前就需送金管會核備)

 

對於要調整意外險保障或者醫療險的轉換,

因這商品通常是沒有解約金,所以就沒有對解約金少很多的問題;

可是我需要提醒各位,在轉換這兩大類商品時,一定要注意~~

新的契約要先生效,再去變更舊的保單;

以免新的核保沒過,舊的已解除~~形成”理賠空窗期”,

簡單地說:就是新的未生效,舊的已無效~~發生保險事故就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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