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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退年金險 保險商機多200億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2011.10.24
行政院會周四(27日)將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案,未來擁有200人以上員工的企業,只要經勞資雙方同意,就可開辦年金保險。此舉有助員工提高勞退年金收益,還能帶動國內保險業者重啟勞退年金保險商機。

 

 

 

 

 

 

 

勞委會曾在兩年多前提出「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案,可惜因修法範圍大且內容複雜,未能順利通關。本次修法捲土重來,行政院已表態爭取在立法院本會期通過,也被外界視為是總統大選前再釋出的勞工、保險業大利多。


根據統計,目前勞保投保人數在20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共有2,953家企業、190萬名以上勞工。保險業者評估,勞退年金保險一年商機至少200億元。

 
勞退新制在94年7月上路後,即開放企業可辦理年金保險,可惜,法規從嚴要求,只有200人以上企業才可開辦;若企業設有公會,必須經工會同意,無工會者,也須一半以上勞工同意,且參加年金保險的勞工人數須達全體勞工人數二分之一以上。


舊法規定過嚴,使得國內企業循商業保險管道開辦年金家數仍然「掛零」。在最新修正草案中,勞委會仍維持200人以上企業才可開辦條件未變,但將刪除要二分之一以上勞工同意、且選擇參加年金保險要二分之一以上勞工的門檻。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長陳慧玲表示,這項放寬也助調降企業開辦年金保險門檻,一旦通過,凡擁有200人以上員工的企業,只要經勞資會議同意,並以書面表達,就可開辦。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修法仍維持「最低收益保證」制度,也就是保險業者代操年金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

提繳退休金 擴大適用

行政院會周四(27日)將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草案,全面擴大適用自願提繳退休金對象,未來除了計程車司機、SOHO族、攤販等140萬名自營作業者可納入外,受委任工作者(如外包、承攬人員)也可一併納入。
修正案一旦通過,全台除了未從事勞動的雇主及外國白領、藍領勞工外,幾乎所有就業人口均可適用自願提繳每月工資6%,做為退休金並享有免稅優惠,為我勞動保障史上開啟新頁。
修正案也增列若雇主為勞工申報提繳的工資不實或未依規定提繳者,只要經勞保局查證後,將可追溯調整。
修正案也將受僱的外籍、大陸及港澳地區配偶納入,增列外籍、大陸、港澳地區配偶只要獲准在台居留,並取得工作權,即使未取得身分,就適用勞退新制。

 

從新聞您就可以了解:

國人退休金的準備一直未有”專款專用”的概念,

台灣人口的急快速老化,如果~~法令不做強制的修正規定,

將來就是一個大災難,這也是我想寫”微笑退休”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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