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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5歲兒 每年可抵稅2.5萬

文/魏妤庭

為了減輕生兒育女的開銷,立法院於昨(25)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案,增訂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2.5萬元,以照顧經濟弱勢,增加家戶所得,鼓勵家長多生育。

從明(101)年1月1日起,凡家中有5歲以下子女的納稅義務人,且家庭年所得淨額在113萬元以下者,每名子女每年可享有2.5萬元的稅賦減免優惠。若以5%和12%的稅率計算,每人每年可少繳1,250~3,000元的稅金,子女數越多,減免額度越多。

必須注意的是,扣除特別額後,年所得淨額超過113萬元,或者基本所得額超過600萬元的家庭,則不得減免。

財政部推估,該修正案通過將有34萬戶家庭受惠,這些家庭的可支配所得將增加3.5億元。

【2011-10-26,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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