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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局:門診合理量有配套 假日就醫權益可確保

-中央健康保險局提供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為考量醫師週休二日,能有充足時間,讓基層醫事人員可以維護身心健康及參加在職訓練,提升品質,提出健保支付標準有關門診合理量計算方式之改變,擬將原以每月看診25日(含)以上按整月計算方式,改為22日,相關配套措施將於100年11月9日西醫基層總額支付委員會討論確定後,再全國統一施行試辦。

有關門診合理量計算方式之改變於100年8月24日西醫基層總額支付委員會中曾提出討論,會議結論:請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研擬可確保病患就醫權益之具體配套措施,再與付費者及消費者等代表討論溝通,若有共識再實施辦理。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於100年9月函送相關配套措施,本局因為公會原報措施沒有明訂具體監測指標,特請醫師公會補強全國一致之配套措施,並於100年11月4日邀請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西醫基層總額支付委員會消費者、費協會等代表及專家學者召開會前會共同討論,得到結論如下,

一、為顧及民眾例假日就醫之需要,須有條件之情形下進行試辦。

二、考量秋冬過年期間病患較多,及需要準備作業時間,預定101年4月開始試辦,以全國統一施行方式試辦。

三、除公會所擬宣導及看診時間登錄等配套措施外,尚應包括以下配套作法:

(一)規範診所應於半個月前將次月假日休診時間公開於診所明顯處,並請各縣市醫師公會彙整各地週六及週日輪值診所名單,置於公會及本局網站供民眾查詢。

(二)各分區應建置週末假日診所開診查詢之CALL CENTER,24小時提供民眾查詢住所臨近開診之診所,CALL CENTER電話號碼除置於網站,且應於診所休診說明中載明,以利民眾洽詢。

(三)前開措施請在試辦開始前完成。

四、監控指標及監控方式如下:

(一)訂定週六及週日之看診率監控指標,並以99年縣市改制前各縣市分別訂定,試辦期每月監控週六及週日開診率,如有縣市連續三個月低於監控指標,或非連續之四個月低於監控指標,該縣市即予停止試辦。

(二)試辦進行一年後進行總檢討。

五、以上結論將提11月9日西醫基層總額支付委員會中再予討論確定。

健保局會依西醫基層總額支付委員會之決議辦理後續相關事宜,並將確實執行監控作業,以保障民眾的就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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