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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保年金初審通過 給付率最高1.3%

文/魏妤庭

公保年金化草案於昨(9)日在立法院初審通過

刪除甲乙類被保險人分類,並擬由被保險人自行選擇年金給付率,

最高可達1.3%。

「公務人員保險法」原規定適用甲類的一般公務人員,年金給付率為0.65%,適用乙類的私校教職員則為1.3%。修正草案改為甲乙不分類,開放公保被保險人自行選擇0.65%~1.3%的年金給付率。給付率越高,領取的退休金越多,但也必須繳較高的保費。

銓敘部退撫司承辦人表示,公務人員可以自行選擇0.65%或1.3%的年金給付率。但是,其條件限制為「不可超過現職待遇」,並會「測得年金給付率的上限」。

該承辦人表示,雖然未來公務人員最高可選擇1.3%的年金給付率,但若提領的退休金超過其現有職位的薪資,則會依照被保險人的所得情況,調整年金給付率的上限,換句話說,不是所有被保險人都能適用1.3%的年金給付率。

【2011-11-10,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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