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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退休員工擬放寬公國保年金請領限制

文/周采萱

立委黃昭順、侯彩鳳等人指出,在政府積極推廣年金制度保障人民老年生活時,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員工卻被排除在公保年金及國民年金之外,故提案修法,希望將這群「年金孤兒」納入年金保障。

黃昭順辦公室指出,根據職務內容與錄用規則來看,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員工應具公務員身分,並受到公保年金保障,不過,這類員工卻被排除在公保年金與國保年金納保對象之外,有失公平正義。

提案內容建議修正公教人員保險法,增列公保年金實施後,已領取公保養老給付的國營事業退休員工若能如數歸還養老給付,應自歸還當月起按月發給公保年金;若無法繳回原領取養老給付者,應依國民年金法發放3,000元基本保證年金。

不過,黃昭順辦公室指出,各界對此修正案有不同看法,必須等統整各方意見之後才有通過的可能,此外,此修正案通過後,將增加公保、國保多少支出,亦有待評估。

【2011-11-21,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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