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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國全:消費者要有風險意識                                    

【聯合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2012.01.02 03:35 am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首任董事長林國全表示,今天上路的「準金融法庭」,不是一味偏袒消費者,也不會偏向金融業者,「中立是我們首要目標」。
他表示,
金融消保法相關子法已給金融業者業務經營彈性空間,業者銷售行為要好自為之,避免糾紛。
他說,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成立後,要把已發生的金融消費爭議案件處理掉,原本在各同業公會、自律機構處理中的案件,因銀行公會、保發中心負責處理申訴案件的單位裁撤掉後,尚未處理的案件會移到評議中心來。
還他強調,中立是首要目標,希望金融消費糾紛能透過此機制解決,但不希望外界誤會這個制度只一味保護消費者。
他說,評議中心有兩大任務,事前教育宣導及事後解決爭議,藉此讓消費者了解,投資要有風險意識,不能太衝動、太貪心,一旦賠錢後,不能只覺得是銀行的錯、政府一定要幫忙。
他強調,消費者要有投資風險意識,銀行若不當銷售,評議中心一定全力幫你爭取權益;但是,民眾本身也要考慮風險,不要想穩賺不賠。
另外,他也提醒消費者要評估,未來評議結果若不符要求,要爭取自己認為的正義時,恐怕要走法院,但相當曠日廢時。

 

董座林國全:中立 是首要目標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2012.01.02 03:35 am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首任董事長林國全表示,今(2)日上路的「準金融法庭」,不是一味偏袒消費者,也不會偏向金融業者,「中立是我們首要目標」。
擁有日本法學博士學位的林國全,當初在金管會委員任內參與草擬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成立後,需要一個可以很快上手的人,他成了最佳人選。林國全說,他對這個制度有感情,也覺得這個制度很重要,就答應接下這個重責大任。

他表示,金融消保法相關子法已給金融業者業務經營彈性空間,業者銷售行為要好自為之,避免糾紛。以下是訪談重點。

問: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成立後,優先要做什麼?
答:要把已發生的金融消費爭議案件處理掉,原本在各同業公會、自律機構處理中的案件,因銀行公會、保發中心負責處理申訴案件的單位裁撤掉後,尚未處理的案件會移到評議中心來。
還有,新機構1月2日掛牌後,初期有許多宣導工作要做,讓外界了解有金融消費爭議可到這裡來尋求救濟。

問:有人說金融消保新制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你對這個機構的期許是什麼?
答:中立是首要目標,希望金融消費糾紛能透過此機制解決,但不希望外界誤會我們一味保護消費者。評議中心有兩大任務,事前教育宣導及事後解決爭議,藉此讓消費者了解,投資要有風險意識,不能太衝動、太貪心,一旦賠錢,就覺得是銀行的錯,政府就要幫忙。


問:金融業擔心金融消保新制影響業務拓展,業者的顧慮要如何釋疑?
答:這是個難題,只能期許金融業者要做好適合度的判斷跟認定,不但要認識客戶,也要銷售合適的商品給客戶。
有關商品適合度規定並未訂得很僵硬,如保守型的客戶能不能跨越風險等級去買穩健型的商品,子法未說可以或不可以。除此,業者要說明到什程度才算盡到說明義務,也給業者彈性空間,但業者要好自為之。

問:對消費者的建議或提醒?
答:消費者要有投資風險意識,銀行若不當銷售,我們一定全力幫你爭取權益,但自己也要考慮風險,不想穩賺不賠,賠了就要來找我們。
消費者也要評估,評議結果若不符你的要求,要爭取自己認為的正義時,恐怕要走法院曠日費時。我們一定會追求公平、符合雙方利益的正義,結果不一定盡如人意。我跟同仁說,要秉持公平良知,中立是我們首要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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