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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賣保單不得送禮券 禁令最快7月實施的感言

工商時報/彭禎伶

2012.06.12

 銀行通路賣保單送現金禮券,金管會已確定違反保險業相關規定,即違背不得錯價、放佣,保險局近期即可望發函,明文禁止此項行為,但由於現行壽險公司都已與銀行通路訂約及打出銷售規則,新規定最快7月以後上路。

 7月1日新的保單責任準備金預定利率、及第五回生命表上路,短年期儲蓄險6月底前將停售,未來利率恐不如現在優惠,主要壽險公司為抓住這波停售業績,打出投保躉繳養老險送1%商品禮券,不少高額保戶將禮券計入報酬率,認為比銀行定存還優惠,因此大筆加碼投保。

 今年主要壽險公司紛紛推出躉繳7年期新台幣養老險、躉繳6年期美元養老險等,並祭出300萬元保額以上折扣0.2%,500萬元以上折扣0.5%;一定保額以上,還會再送百貨禮券,最高保額1%,投保500萬元,就有5萬元現金禮券,讓不少定存族將資金轉到壽險。

 保險局日前找來主要壽險業、銀保通路等商議此事,認定銀行通路賣保單送出的現金禮券,由於開立扣繳憑單,等於所得或現金。而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管理辦法、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等,都明訂保險公司收取保費,不得有錯價、放佣的情形,也就是俗稱不同價格、佣金回饋等,保險局因而認定送禮券已明顯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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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感言~

其實銀行夾帶著~看得到客戶之存款的優勢,

一直做著不對等的保單銷售,

因為一般的保險銷售大都是:去發現~客戶的需要而銷售;

但銀行呢?大都是~客戶都做”定存換單”時,要客戶去買保單.

 

我不是說~要客戶換保單有不對,而是~~金管會不准:

保險業務端的銷售不可放佣,不可錯價;

可是同受金管會管轄的銀行,賣的保單~同樣是:保險公司的商品,

但~~~銀行理專卻可以:送現金禮券!

這在銷售方而言~就是一個不對等的戰爭!

終於~主管機關看懂問題了;

期待~將來是一場”對等””專業”的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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