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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災戶國保 可申請緩繳1個月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2012.06.13
全台暴雨成災,很多地方災情慘重,勞保局上午宣布提供災區多項權宜措施,包括受災戶的勞保、勞退、就保、農保、國保等保費,都可申請緩繳一個月;受災戶申請傷病、職災等勞保、農保等給付,免由投保單位申請,民眾可直接申請即受理,證明文件不齊全者,一律切結簽章即可。
勞保局表示,很多地區災情嚴重,為減輕受災戶負擔,災區內災民或公司行號無法按期繳納勞保、就保、農保、國保籌保費或提撥勞工退休金者,可提出受災證明,申請辦理緩繳保險費1個月,並免徵滯納金;勞保局後續將視災情規模檢討放寬緩徵保費措施。受災證明可由當地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警察機關及村里辦公室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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