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新聞

短命保單課稅,金管會:標準要明確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2012.06.28
針對國稅局追稅看上「短死保單」,金管會希望財政部訂出統一標準,並已去文財政部,針對近來國稅局對高齡、重病投保且躉繳的保險給付補課遺產稅,希望明確界定高齡、重病的判斷標準,以免導致「民怨」擠爆金管會申訴專線。
壽險公會理事長許舒博表示,將親自拜訪賦稅署,希望能訂出規範,保障消費者投保權利,不然投保後才發現要課稅,有些案件甚至被補課1億元以上稅款,可能造成壽險公司及與民眾間的行銷糾紛。
壽險公會昨(27)日召開理監事會,保險局長黃天牧表示,針對近來保單被補稅,已去函財政部,強調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保險法第112條都有明文規定,保險死亡給付給指定受益人時,不列遺產稅。
他表示,
主要是稅捐單位以架構性的實質課稅原則,要求個案補稅,但欠缺明確性及一致性,恐導致民怨,因此金管會希望財政部能訂出標準。
可能被補稅的所謂「短死保單」,是被保險人在高齡、重病、癌末時躉繳養老險、儲蓄險,投保後短期內即身故,會被稅捐單位認為有避稅嫌疑,近來就有不少案例被要求補稅,且追溯發生時點的稅率可能是50%,讓有些個案補稅金額高達1億元以上,且多數行政訴訟都是民眾敗訴。
保險局及壽險公會強調,已要求業務員不能以節稅為行銷訴求,但財政部也應訂出如多少歲以上算高齡、什麼情況算重病,否則若有70歲保戶投保,6個月內病故,是否也要被課稅,應讓民眾有可遵循的規定,才不會投保後又被追稅。
壽險公會理監事會昨天也通過公共工程及專案運用的投資平台,將由常務理事組成籌備小組,並探詢政府釋出相關公共建設案的態度,且希望爭取投資公共建設,RBC係數可再調降,或政府要發展長照計畫,興建安養地點等,可由壽險業出資興建,政府編列預算支付租金。
壽險公會指出,未來成立平台後,會有窗口可與政府直接探詢,有助將壽險資金導入政府重大建設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佩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