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金管會對媒體報導統一超商賣保險乙案之相關說明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針對媒體報導統一超商跨足保險市場,將成全台最大通路乙案,提出說明如下:


一、統超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為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統一超商)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並經金管會101年5月31日核發執業證書,其辦理業務範圍限於集團內部之保險業務


二、依保險法第9條規定,保險經紀人係基於被保險人之利益,洽訂保險契約,保險經紀人於要保人填寫要保書後送保險業進行相關核保程序,商業保險尚不得透過超商所設立多媒體終端機逕為線上投保。統一超商並非保險經紀人,亦不得為招攬保險(包含商品說明)之行為。


三、金管會重申保險經紀人辦理保險業務應確實依保險法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應加強公司治理、法令遵循及內部控管,以共同維護保險市場秩序。


聯絡單位:保險局綜合監理組聯絡電話:89680782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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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地說~

就是統超保經公司去申請的保險業務是要服務集團內的個別需要,

但統一超商申請和實際業務不符,故金管會不准其保險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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