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新聞

欲查調債務人財產 須獲民事確定判決

經濟日報

2013.01.17

林口區溫小姐:債權人是否能以借據向國稅局申請查調債務人的財產及所得資料?

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答覆:為保護民眾之個人財產、所得等隱私,依據稅捐稽徵法第33條特別規定,債權人向國稅局申請查調債務人財產或所得資料時,必須取得民事確定判決或其他執行名義。
民眾無法以借據向國稅局申請查調債務人的財產或所得資料。

如欲查調債務人的財產及所得資料,債權人應先循法律途徑,取得民事確定判決或其他執行名義後,再憑以向國稅局申請查調,以免徒勞往返。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佩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