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分享新聞

公司獲保險理賠 當年度申報

經濟日報

2013.02.26

嘉義市陳小姐:本貨運公司勞務承攬貨物運送途中因交通意外事故受有保險賠償時,其取得之賠償金額是否須列報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其他收入」項下?

南區國稅局嘉義分局答覆:營利事業因交通、工安等意外事故,受有保險賠償時,應保留調解筆錄、和解協議書及收據、支付憑證等相對支出之證明文件,以證明實際損失金額,並於當年度結算申報書表「其他收入」及「災害損失」項下分別填報,以免短漏報課稅所得遭補稅處罰。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佩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