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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遺屬 可請領勞退金

【經濟日報╱記者鄭杰/台北報導】2014.04.09
勞工身後權益勿忽視,勞動部勞保局昨(8)日表示,勞退新制上路多年,但仍有許多勞工及家屬不瞭解制度,以致於有些勞工過世後,其遺屬忽略或是不知道可以請領死亡勞工退休金,一旦超過五年未領,就將喪失請求權。目前就有6,000多個案將屆失效期限,影響金額高達1.2億元。

 

 

 

 

 

 

 

勞保局表示,參加勞退新制勞工若是未滿60歲過世,生前尚未具備請領勞退金資格,其家屬於勞工死亡翌日起五年內將可請領其所遺留之勞退金,一旦超過五年未主動請領就將喪失請求權。根據統計,過去已經累達6,000多人未領,有高達6,000多萬的金額歸入勞退基金。
為維護勞工權益,勞保局呼籲遺屬注意自身權益,4月起也以專函主動通知死亡超過四年的勞工遺屬,提醒他們保障自身權益,提出請領退休金申請。
勞保新制已經上路九年,勞保局表示,每年清查勞退新制的個人退休金專戶發現,目前將屆滿期限的6,000餘件案件中,平均每個帳戶中本金加上收益都還有2萬多元,有的甚至更高,請領這筆金額對遺屬來說不無小補。
勞保局4月起將逐一通知勞工遺產繼承順位對象,優先者為配偶及子女,接著為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妹,若同一順位有多人的話,將共同請領,但若勞工生前已經預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的話,將以遺囑指名優先。
勞保局表示,依目前法規,超過五年時限未請領的勞退金將會直接歸入勞退基金。然而並無法規明令指出,這些被歸入勞退基金的勞退金該做何處置,或是如何分配,目前這多達6,000多萬元的孤兒退休金只能暫時存在於勞退基金中。
【2014/04/0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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