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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不想接行銷電話 業者5天內完成註記

【聯合報╱記者薛翔之/台北報導】2014.04.16
民眾常接到金融機構的貸款、保險等電話行銷,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昨天指出,雖然金控法修法還沒完成,但金融機構的客戶若告知「不希望再接到行銷電話」,業者應在5天內完成註記。
立法院財委會本月上旬初審通過金控法修正案,大幅限縮金控業者「共同行銷」範圍;按照原本規定,金控旗下子公司取得民眾的「姓名、地址、電話、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5項個人資料,不須客戶書面同意;但未來修法完成後,將縮減為除「姓名、地址」不須經客戶同意,其餘3項,須經民眾書面同意才能取得。
邱淑貞表示,這項修法尚未完成,且即使立法通過,也不溯及既往。不過,若有客戶抱怨,就表示客戶不是很滿意,金管會希望金融機構從現在起,行銷時要更謹慎,減少民眾抱怨。
她說,以金融機構現行能力和資訊系統,如果客戶今天跟金融機構表達「不想再接到行銷電話」,金融機構應該在5個工作天完成內部的系統連線註記;也就是說,民眾最慢在一周後,就不會再接到同一公司的貸款、保險等推銷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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