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感想]

看到黃少祺的新聞時~

讓我想到和各位分享:

民法1138條的規定: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也就是說:

假設當他的父母如果沒有離婚,而他們生二個小孩的話,

那父親死亡,母和二個小孩可以各分三分之一

而現實中~~黃少祺的父母離婚了,那父親死亡,遺產就給他的小孩;

當”黃”拋棄繼承權時,

那千萬遺產就到黃父的父母手中(也就是”黃”的祖父母)

如果祖父母不在人間時,那…..

就到第三順位~~~黃父兄弟姐妹手中!

 

保單中的受益人規定~~也是適用民法的規定喔!

如果保單中沒有指明受益人,那就依”民法”遺產順位之規定

也就是上面的113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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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生父遺棄? 黃少祺棄千萬遺產

更新日期:2011/07/05 12:39

藝人黃少祺最近在鄉土劇中,飾演爭奪父親遺產的壞人,但戲外形象卻大不相同,師妹丁國琳上節目爆料,黃少祺在單親家庭中長大,跟姊姊3人從小被親生父親遺棄,父親過世時留下千萬遺產,黃少祺還放棄繼承,他向朋友透露,要靠自己力量,賺錢給母親花。

鄉土劇片段:「我想起來了,我見過妳,上次妳被幾個不良少年圍住,是我和慧心救了妳,我們這樣幫妳,妳用這種方法回報。」

藝人黃少祺在鄉土劇中,飾演為了爭奪遺產,不惜出賣父親的反派角色,現實生活,似乎和戲中人物剛好相反,同門師妹丁國琳上節目爆料,黃少祺在單親家庭中長大。

從小被親生父親遺棄,父親臨終前,留下千萬遺產給黃少祺,他卻放棄繼承,私下表示人生中,只有媽媽,沒有爸爸。黃少祺經紀人俞惟中:「基本上他跟他父親,從小就沒有什麼交往,他對媽媽很孝順。」

身邊朋友,對黃少祺印象都是,對母親很孝順,黃少祺曾經對朋友說過童年故事,他在小學六年級時,曾經摔斷腿卻沒醫藥費,媽媽帶著他去找生父,母子卻被父親在大街上痛罵,讓黃少祺鐵了心,決定再也不接受父親幫助。鄉土劇片段:「慧心,我們走。」

單親家庭長大的他,如今在演藝圈打拚多年,主演不少鄉土劇,年收入破5千萬,目前已經擁有上億身價,戲劇小生的身世,也意外在節目中成為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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