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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社會保險]國保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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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保欠費 鎖定配偶收入百萬以上開罰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1.21

國民年金保險開辦四年多來還是有部分民眾不繳保費,媒體報導內政部對有能力繳卻積欠保費的民眾開罰,第一波鎖定配偶是軍公教的被保險人。不過內政部今天澄清,開罰對象是配偶年收入一百萬以上的被保險人,並沒有刻意鎖定配偶的身分是哪一類的人。

媒體報導內政部對積欠國保保費的民眾開罰,而且第一波開罰對象鎖定配偶是軍公教的被保險人。內政部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澄清表示,其實開罰對象鎖定的是
配偶年收入一百萬以上、積欠國保保費的被保險人,沒有特別鎖定配偶是軍公教的人,所以其實也包含了配偶投保勞保,而且投保薪資四萬三千九的民眾。

內政部長李鴻源:『這些人我們都篩選過了,不是針對軍公教,所以請大家平心靜氣來看這件事情。本來國民年金就是應該要繳的,你有能力你本來就該要繳,
你沒有能力我們也了解,政府會協助你,但是有能力就是應該要繳。』

陳素春表示,去年八月以來鎖定的開罰對象約有兩百人,目前已經開罰五十九人,每人罰三千元,還有五十幾人還沒繳清保費,呼籲這些民眾儘速繳清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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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國民年金 約3年半回本

中國時報/許俊偉

2013.01.04

 為讓無任何社會保險的民眾老年生活有保障,政府九十七年十月開辦國民年金,但繳費率僅五成八。勞保局呼籲,欠費無法領取相關給付,且國民年金最晚三年半就「回本」,除非真有困難,最好按期繳費以保障自己老年生活,十年內都可補繳欠費。

 以今年月投保金額一萬七二八○元、費率七.五%、年資六年計算,被保險人每月自負保費七七八元,繳六年共繳五萬六○一六元。但滿六十五歲開始請領國民年金後,每月可拿一三四八元,領四十個月就超過所繳保費,屆時也不過六十八歲,活愈老領愈多。

 勞保局說,被保險人若有欠費,除可分期繳納,欠費十年內也都可補繳,但要酌收利息。勞保局呼籲,有繳費才能累計年資,因年資短少會影響年金給付額度,且十年內欠費未繳清,也不得領取相關給付。

 由於不少國保被保險人因失業才從勞保被自動轉換到國保,但沒收入難繳費,勞保局曾分析,被保險人欠費原因絕大多數是經濟狀況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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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辦不過四年/國保基金 浮現破產危機

自由時報/黃維助 2012.10.22

在三大退休保險基金中,九十七年十月才開辦的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年資」最淺,成立距今也不過四年,但影響四百萬國人的國保基金卻已問題叢生,特別是財務健全度部分,已面臨保險基金淨值由正轉負及令政府大幅增加國保基金財政負擔壓力等危機,甚至在一三五年就可能破產。

國民年金採社會保險方式辦理,主要納保對象為未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廿五歲至未滿六十五歲國民。換句話說,就是針對大約四百萬未能享有社會保險保障的國民,所開辦之年金保險,給付項目則包括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及喪葬給付等。

不過,國民年金保險開辦後,即面臨不小的財務危機首先,被保險人欠費比率過高,以一○○年底的統計數據為例,納保人數共三八六萬餘人,但繳費者僅一九八萬餘人,一八八萬餘人欠繳保費,欠繳比例高達四成八,而欠繳的保險費多達三九六億餘元,已對國保基金長期財政的穩定與安全造成衝擊。

其次,中央政府存放於國保基金的資產(款項)也出現遞減現象,中央政府在國民年金開辦時,曾一次撥入三七三億餘元,但之後每月收入僅有公益彩券盈餘約八億元,而內政部每月應負擔的國民年金款項則約廿三億餘元,導致要動支基金內的責任準備款項,也進一步擴大基金的財務缺口。

儘管政府依法可調增營業稅率一%來支應上述短缺的財源,但目前政府政策是暫不調增營業稅,而以編列預算方式來支應。明年度內政部就編列一二○.四億元支應國保基金中央應負擔款項不足的預算。

有關國保基金的財務缺口,以一○○年底為基準日,國保基金精算之未來淨保險給付現值約二七七九億元,但已提存的安全準備僅一四二二億元,等於潛藏負債高達一三五七億元,立院預算中心等單位即評估,精算國保基金將於一二一年首次出現收支不足,並在一三五年出現基金累積虧損情形,也就是國保基金恐在一三五年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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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
中華民國101年4月11日
台內社字第1010145972號

一、 依國民年金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條規定,國民年金保險老年年金給付、生育給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其本質屬「社會保險給付」,雖因加計金額或基本保障之制度設計而具有「福利津貼」之性質,仍非屬「社會福利津貼」;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五條及第五十三條規定發給之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與原住民給付等項給付屬「社會福利津貼」性質。

二、 有關本法之各項給付是否得為強制執行之標的一節,查強制執行法第一百二十二條對於社會福利津貼及社會保險給付是否得為強制執行標的已有明文規定,本法所定之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與原住民給付等給付,既屬「社會福利津貼」性質,強制執行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即不得為強制執行之標的;另老年年金給付、生育給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等給付因屬「社會保險給付」性質,其是否係「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者」而不得為強制執行之標的,應即由權責機關依強制執行法相關規定進行認定

三、 本解釋令自即日生效。

部  長 李鴻源

 

我的說法~

有關上面所說”社會保險給付”性質,因為其主管機關不同,

故內政部長才會說~應由權責機關進行認定;

而這個答案就是:”不得為強制執行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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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農津貼排富 藍挺綠批

中央社中央社 – 2011年12月2日 下午2:32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溫貴香台北2日電)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老農津貼調整法案,中國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表示,老農津貼加碼設排富條款兼顧社會公平正義;民進黨團則認為是為排富而排富。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修正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部分條文,將老農津貼加碼新台幣1000元,但設下自民國102年1月1日起,對新滿65歲的老農設下排富條款。不過,國民黨團上午提出修正動議,讓農民唯一實際居住但非農舍的房屋,能夠有400萬元的扣除額,再放寬部分排富條款。

林益世說,相關排富規定是比照其他8大類社福津貼,這樣的調整是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的,老農津貼對於老農有一定程度的照顧,設下一定的排富條款是兼顧社會公平正義,雖然目前無法統計受影響的人數,但相信受影響的人數不多,這也是國民黨團宣示重視社會公平正義。

國民黨籍立委張嘉郡則在院會三讀時,與國民黨籍立委鍾紹和、翁重鈞走上主席台舉抗議海報。張嘉郡接受電訪時表示,她有意見的是老農津貼排富的問題,她認為農民很辛苦,相關排富條款不需要急著過,畢竟不是馬上就實施,且還有明年一整年可以討論,時間充裕、冷靜一點再來談排富,她不滿意修法排富這個結果,但支持老農津貼加碼到7000元。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關於老農津貼調整問題,國民黨團內部意見嚴重矛盾,法案二、三讀前,翁重鈞、鍾紹和等國民黨籍立委還上台發言反對,且設下的排富條款太過複雜,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武雄在朝野協商時都表示,無法計算有多少老農將被排富。

柯建銘說,相關計算公式相當複雜,將造成老農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已經被排富了,也可能造成政策無法執行,未來恐怕會引起相當多的紛爭,根本是「為排富而排富」。10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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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保基本年金擬調高至3,500元

文/葉惠娟

配合老農津貼加碼,立法委員近日提案修法增加國保基本保證年金及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從原本的3,000元及4,000元加碼至3,500元及4,700元,調幅分別達16.7%及17.5%。

提案立委指出,考量近年物價明顯上漲,為加強照顧領取國民年金弱勢民眾基本生活,希望自明(101)年1月1日起,老年基本保障金額調整至3,500元,身心障礙年金給付調整為4,700元,給付金額每4年調整一次,但年度物價指數成長率為零或負數時,不予調整。

至於修法後將有多少人受惠?內政部官員今(29)日表示,法案一旦通過,預估全國將有108萬名正在請領國保年金的族群,可以獲得年金加碼的好處。

【2011-11-29,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p.s.尚未通過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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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保保費 改採按日算單月繳款

中央社中央社 – 2011年11月29日 下午10:23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9日電)

勞保局國民年金業務處今天表示,民國101年起,國保保費將改為按日計算,民眾不用再擔心勞保短暫中斷就要繳納整個月的國保保費;另外,繳款單將改成單月月底寄發

國民年金法今年6月29日修正公布,將保險費由原本按月計算,改為按日計算,並經行政院訂定從101年1月1日起施行。換言之,國民年金從101年1月的保費開始,將按照民眾實際參加國保天數計收,不會再產生勞保中斷1、2天就被收取整個月國保保費的情況。

行政院勞工保險局國民年金業務處經理方宜容說明,目前國民年金繳款單是在雙月月底寄發,計收前2個月保費,因此每逢2月底寄發繳款單,會同時計收前一年度12月及當年度1月的保費。

方宜容表示,為解決這種在同一張繳款單,計收不同年度保費的問題,此次國民年金修法在條文中規定,100年度12月保費在101年1月底單獨寄發,之後的保費則配合調整為單月月底寄發。10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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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wany_90

國民年金的對象~~~就是沒有參加勞保,公保,軍保等被保人

更簡單地說:就是”家庭主婦”

現今能做家庭主婦~~~是多麼令人羨慕啊!

請注意了~~~~~

下面是”重要消息”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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