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朋友,您好:
敬請仔細地閱讀以下之『重要資料』,或許就與您切身相關的權益:
根據與本公司有關的笙齊法律事務所提供「內政部九月二十七日通過『都市計劃區內農業區、保護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草案:
1、三公頃以上農業區及保護區得變更為工業區或媒體事業專業區。
2、五公頃以上得變更為住宅區。」
以上兩事項之法律意見:
一、建議:依遺贈稅法§20(5)之規定,先行贈與民法§1138條第一順序之人即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理由:1、免贈與稅:
依上開規定而為贈與者,即可移轉給下一代,而不計入贈與總額,即免課
贈與稅,倘俟變更後再行贈與稅,則無法享受免稅。
2、免土地增值稅:
(1)依土地稅法§39-2規定移轉農地,免增值稅。若在變更後始移轉或
贈與者,自前次移轉時起算課徵增值稅。
(2)土地增值稅之起迄時點,將從贈與後更新起算,有利於下次移轉時之
計算級距。
《實例(事實)》
![]() |
|
某甲於陽明山有農地一筆,面積約五公頃,設65年8月以買賣取得,當年公告地價為
600元/m2,又85年7月公告地價為1950元/m2,茲因應農地釋出政策,擬變更為住宅區時,所採取之措施比較:
措施一:不作處分 |
措施二:變更前即贈與給A |
設86年變更為住宅區,公告地價為 9750元/m2,設甲死亡時: 未變更 土增稅:免(土地稅法§39-2) 贈與稅:免(遺§20…) 但其風險:土地隨時有變更為住宅用 地之可能 ‚已變更 土增稅-繼承時未處分該土地者:免 -處分該土地時 50,000×(9,750-1,950)×60% =234,000,000 遺產稅50,000×9,750×50% =243,750,000 |
《優點一》 土增稅:免(土地稅法§39-2) 贈與稅:免(遺§20…) 《優點二》 更新登記後公告地價,從1950元/m2 起算。 《結論》:若採取措施二,則至少可節省遺產稅243,750,000元。 |
您的好友:薛 佩 惠 敬上 85.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