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朋友們,您好:
揮別了十年的老東家~【大都會】,是一件非常難過的事;心情的起伏和糾葛,您可以試著去體會。『真心~我的保證』是我的原則~在公司和客戶間,我選擇了客戶;畢竟有您過去的支持,才有今天的我!
台灣加入WTO、金融六法通過,低利率時代衝擊下,國內金融市場產生極大的變革~產險業跨足壽險版圖;國內各大集團紛紛成立金控公司,銀行、證券、保險三者兼營,期以金融百貨自居,提供更合理有創意的理財商品。服務於單一的保險公司已無法提供更寬廣、客觀、符合您的需求的理財資訊,則專業與服務品質勢必受到影響。在慎重思考與回應保戶熱情的期待下,本人毅然決定離開,投入由一群有理想、才華保險界TOP精英朋友、MDRT會員共組的“台名保險經紀人”,繼續提供您全方位更完整的金融理財服務。
舉個最簡單的意外險例子:
保障內容(100萬) | 大都會人壽(長安意外) | 友聯產險(意外險) |
意外身故 | 100萬 | 100萬 |
意外致一~六級殘廢 | 100萬~5萬 | 100萬~5萬 |
重大燒燙傷 | 25萬 | 500萬~15萬 |
生活扶助金 (因意外致一~四級殘) | 每月2萬~5,000元,按月給付, 保證10年(即多240萬~60萬) | 無 |
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身故 | 無 | 500萬 |
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殘廢 | 無 | 500萬~25萬 |
每年保費 | 主約1,670元(一級),附約1,480元 | 600元(一~四級同) |
這樣的轉變是為了提供您更好服務和更豐富完整的價值。隨函附上~聯絡方式及新電話,竭誠盼望您繼續給予強力支持與鼓勵,並請隨時來電指教。謝謝!
祝福您與家人!! 日日順心!萬事如意!
您永遠朋友 薛佩惠 敬上93.8.18
P.S 保險法第九條規定:本法所稱保險經紀人,指基於被保險人之利益,代向保險人(保險公司)洽訂保險契約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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