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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價穩 明年所得扣免額不動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2015.12.21
物價平穩,明年沒有減稅紅利。財政部指出,由於物價漲幅未達連動標準,所得稅的免稅額及三大扣除額均與今年相同。其中,免稅額已連續第四年不調整。

 

 

 

 

 

 

 

 

 

 

 

 

 

每年底財政部都會根據物價漲幅情形,檢視應否依法隨物價漲幅調整個人綜所稅的免稅額與各項扣除額。財政部指出,包括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與薪資及身障特別扣除額在內,因距離上次調整年度,物價累計漲幅均未達到調整門檻,明年個人適用的綜所稅各項扣免額度,將維持與今年相同。
所得稅法規定,當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漲幅達到3%時,個人綜所稅的各項扣、免額的減稅金額,即需隨物價漲幅連動調整。財政部表示,近年物價平穩,除非是因修法調動金額,否則,扣免額大約需要三到四年時間,才會隨物價漲幅自動調整。
依據財政部公告的105年度個人綜所稅扣免額,民眾後(2017)年5月申報105年度的所得稅時才會適用,包括:一、免稅額:一般人每人可減除8.5萬元;年滿70歲以上的納稅人、配偶及受納稅人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可再加扣50%,免額額是12.75萬元。免稅額是自102年度起,連續第四年維持不變。
二、標準扣除額:單身者可減除9萬元;有配偶的納稅人,則可扣除18萬元。配合實施財政健全方案,標準扣除額104年度才剛調整,105年度是第二年不變。三、薪資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與今年相同仍是12.8萬元。同樣亦是配合財政健全方案,薪扣額與身障扣除額最近調整是104年度,明年亦是第二年額度不變。
財政部指出,個人綜合所得稅屬於落後申報的稅捐,因此,明年5月將要申報的是今年的所得;後年5月申報的則是明年的所得。不過,因為今、明兩年的免稅額、標準扣除額等三大扣除額可減免金額均相同,全年所得沒有重大變化的納稅人,近兩年的所得稅負擔將會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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