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金融業又有一則”烏龍事件”
之前富邦證也因為人員小數點key錯,損失”億”元
如今~~~”高盛”也出包
[我的感想]
身為金融服務人員~不要為了”衝”業績就不經大腦隨便亂說
因為~~很多金融理財商品最終都是要”兌現”
寧可和客戶”事先”說清楚
也不要因為一點小小業績~~
賠了自己大好的事業前途
引以為鑑!!!
不論自己身處何位何職,仔細一些對自己沒有壞處,
您寧可慢~做對;也不要衝快~做錯
修改~~~往往會花上一~二倍以上的時間
大家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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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了一小撇 高盛出包恐賠13億
多了一小撇,恐怕讓高盛(Goldman Sachs)付出新台幣13億元的代價,甚至可能失去在香港發行結構性金融商品的資格。
2月中,高盛亞洲於香港發行4檔與日經225平均指數掛鉤的衍生權證,總發行額為1億份。自發行以來,權證價格跌多漲少,但3月最後一天卻出現投資人瘋狂加碼的情節。
原因是股市開盤前20分鐘,高盛發現權證的現金結算金額公式出了個大烏龍:文件中將「/(除以)」匯率誤植為「╳(乘以)」匯率,緊急向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提出暫停交易要求。不過在等候通知的1個多小時內,4檔權證全面暴漲,最活躍的一檔漲幅更高達10倍。
幾天後,高盛在公告中指出,原文件中的計價公式是「明顯的技術性錯誤」,因此它有權更改現金結算金額公式。不過,這個解釋並未被港交所接受,緊急開會決議繼續凍結交易。
根據官方結論,若改為高盛所謂「正確」公式計算,將「乘以」匯率,改為「除以」匯率,港幣1元約可兌換10.68日圓,一來一往相差逾百倍。《經濟學人》試算,高盛將為此錯誤償付124名投資人港幣3億5千萬元(約合新台幣13億元)代價!
高盛為了止血,宣布補償辦法,決定以買入價格加一成的溢價,向持有人回購權證,還額外支付每人一筆港幣5千元的行政費。不過,一成溢價的便宜當然比不上100倍的暴利,投資人反而「惜售」。為期20天的回購期結束後,高盛回購的權證不到總發行量的三分之一。
在港交所大力推廣下,香港成為2010年全球結構性商品買賣最活躍的市場,發行總數多達1萬4千項。然而,這一起權證烏龍事件,引發市場質疑高盛發行及管理結構性產品的能力,也批評港交所既身為市場監督者,卻又是上市企業,一旦投資人權益與自身利益起衝突時,它無法公正處理。
為此,香港立法會議員涂謹申6月初正式投訴港交所失職,要求主管機關證監會深入檢討,並邀請受影響的投資者出席會議及提供第一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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