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疏失 5人誤移植愛滋器官
〔自由時報記者魏怡嘉、王錦義、孟慶慈、洪素卿/綜合報導〕
台大醫院器官移植出現重大過失!日前新竹一名HIV(愛滋病毒)感染者亡故後,不知情的家屬決定捐贈死者器官,台大醫院移植團隊卻弄錯了愛滋病毒血液檢查報告,將「reactive(陽性)」傳成「non-reactive(陰性)」,廿四日晚間摘取死者器官給五名病患進行移植,導致五名病患都有感染愛滋病毒之虞。
愛滋患者器捐 台灣首例
台大進行的是替四名病患移植了HIV感染者的兩枚腎、肝及肺;心臟則由成大醫院摘走,由於成大相信台大的檢驗報告,逕行為院內一名病患進行心臟移植,共造成五名病患受害。
這是台灣首例人為疏失造成移植病患感染愛滋病毒事件,台大醫院發言人譚慶鼎昨日承認這次事件是台大的過失,台大已向受贈者及家屬表示歉意,並對目前在台大的四名受贈者進行預防性投藥,最快要一到兩個月才能確定受贈者是否感染HIV,之後還會對病患追蹤三到六個月,負起之後所有責任。 譚慶鼎表示,錯誤關鍵在於移植團隊獲悉有器官捐贈個案時,依規定先進行病患血液檢查,檢驗師發現HIV病毒呈陽性反應,但與移植小組協調師之間以電話傳遞訊息時卻出現致命失誤,將「陽性反應」傳成「陰性反應」,移植小組於是前往進行器官摘除。
未按標準流程 台大認錯
依照標準作業流程,檢驗師與協調師通完電話之後,應要再上電腦進行確認,但兩人都未執行確核,憾事因此發生。 器官捐贈者的母親昨晚獲悉此事後相當自責、內疚。她說︰「我不曉得兒子有感染愛滋,知道就不會通知台大要器捐了,唉,原本是想替兒子做好事、積功德,沒想到反而害了人,實在是對不起!」 台大感染科主治醫師洪健清表示,他向受贈器官病患及家屬說明此事時,他們非常震驚,「可以想像,如果是自己碰到這樣的事情,會有什麼樣的感受」。
相信台大 成大直呼災難
成大醫院則以「災難」來形容整起事件,他們不解負責勸募的台大醫院為何沒有注意到器官捐贈者的HIV檢驗報告呈陽性?究竟是哪個環節出問題?台大應該對外釐清。 HIV愛滋病毒的傳染是藉由體液、血液傳播,器官移植要進行龐大的血液、體液交換,受移植者很難不受到感染。成大醫院昨天下午已主動將可能感染愛滋病毒的「不幸」,告知器官受贈者的家屬,家屬一開始很難接受,情緒波動很大,但態度都還算理性。成大醫院現在先為患者做術後照顧,另外也要加入抗HIV病毒藥物治療。 至於成大醫院指派前往新竹摘取器官的六人小組成員,因直接接觸到HIV感染者的器官、血液和體液,感染風險較高,將進行預防性投藥一個月,並做相關篩檢,其他從事移植手術的醫護團隊成員也在監測中,相關的檢驗結果尚未出爐。 相對之下,台大對可能接觸到HIV感染者體液的醫護團隊十多名成員,僅詢問成員有沒有人被針扎到?身上有無傷口?有沒有被感染者的血飛濺到黏膜?譚慶鼎認為成員狀況應沒有問題。 人在美國匹茲堡的衛生署長邱文達昨日也對此事表示「痛心」,他除了要求持續關心病人狀況,趕快給予預防性投藥,也指示要盡速檢討器官移植作業流程。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已要求台大醫院就錯誤的發生始末確實檢討,並於三天內向衛生署提交完整報告。
您看到這新聞~~一定跟我一樣!”震驚” 發生在”台大醫院”!
有時~~仔細想想:這樣的”重大器官移植手術”,當然一定會在大醫院,因為只有它們的團隊經驗比較夠! 捐贈者的父母~~不知情,是有可能的, 因為~~愛滋病,目前如”親如父母”的人都不見得一定會知道, 只是~~我不懂的是,報導上~~台灣是有列管, 但…… 台灣~~似乎永遠都是”事件”彌補哲學, 我不是想指責些什麼, 而是~~~台灣是不是該”省思”了! 一直為”創造更大利潤”,”節省經營成本”, 而~要付出的代價,多賺的利益,損失的信譽,一輩子良心的愧疚…. 孰輕孰重?
同意”器官捐贈”是一件好事, 千萬~~~不要因為事件就受阻礙, 中國人的全屍觀念讓這事推動地十分困難, 希望~~~
能讓台灣人有不一樣的”大愛”想法! 共勉!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