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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價漲定了首波5月 每度調2角

中時電子報作者: 王莫昀、陳宥臻╱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3月13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王莫昀、陳宥臻╱台北報導】

電價四年未調,燃煤與天然氣等進口燃料價格卻節節高升,台電累計吸收成本每度高達○.九元。為了反映成本,經濟部研議今年電價分二階段調漲,漲幅介於二五%到三○%之間,民生用電至少須上漲四角,才能合理反映成本;五月初預計先漲二角,十月一日夏季電價結束,民生用電再上漲二角。

以一般四口之家每月平均用電三三○度計算,每月用電支出將增加七、八十元。

台電內部估算,每度電價至少須調漲○.六五至○.七五元,首波電價調幅應會調漲○.二五至○.三七五元。民生用電部分,若合理反映成本,每度用電至少須調漲四角;根據經濟部內部規劃,台電預計在五月初進行第一波調整,每度民生電價會先漲二角,來到每度三元左右。十月一日夏季電價結束後,台電不會再降回非夏季電價,而是每度電價再調漲二角,來到每度三.二元。

根據經濟部資料顯示,目前全台用電戶數約一一三三萬戶,政府為照顧民生基本用電需求,傾向一一○度以下不調,也就是全台逾三百萬用戶電價波動不大,但用電超過三三一度以上者恐面臨較大調幅。

另為照顧中小企業、以及紡織等敏感、弱勢產業,經濟部考慮協助輔導或給予購置節電設備補貼,提升產業能源使用效率。

由於台電在五月底左右虧損額即超過資本額一半,電價諮詢委員會委員建議,應先在六月、夏月電價實施前反映一半燃料上漲成本,十月份夏月電價結束後再調第二波。

此外,電價燃料浮動機制也納入此次檢討範圍。民國九十七年立院經濟委員會決議授權台電每季燃料成本上漲達一定幅度時,可呈報電價諮詢委員會審議,適度反映。台電據以制訂「電價燃料條款機制」,即按季計算燃料成本,當「影響每度電價金額」達上年度平均每度售電單價一%時,在一個月前預告調整幅度,報電價諮詢委員會同意後調整。

台電主管指出,因應節能減碳等趨勢,台電發電結構大幅改變,燃料成本較高的天然氣發電量占總發電數由過去的一成多,成長至目前的二成五上下,預估未來還會進一步提升至三成,加上國際燃料價格持續飆漲,「電價燃料條款機制」遲未啟動下,電價的燃料浮動機制勢必要檢討。

但台電強調,燃料浮動機制重新檢討後,未來每季檢視時還是會報電價諮詢委員會,決定是否調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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