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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教今年先報稅 明年享試算

經濟日報/陳美珍

2012.05.18

軍教人員明(102)年5月首次報稅,有意享有政府代算所得稅服務,今(101)年5月最好先報稅。

財政部建議,有薪資以外所得如利息、股利等收入的軍教人員,不管有無達課稅標準,先報稅才能保有明年採用稅額試算的資格。

去年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所得稅法,包括現役軍人及托兒所、幼稚園、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私立小學及私立初級中學的教職員,其薪資所得自今年起恢復課稅,明年5月須加入報稅行列。

依據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規定,納稅人必須在課稅年度的前一年度,已辦理綜所稅結算申報,其所得額、免稅額、扣除額及抵減稅額資料,經核定符合條件者,才可以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舉例來說,今年申報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納稅人必須去年度有申報99年度所得稅,申報資料經核定符合要點相關規定,國稅局才會在今年代為試算,並寄發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給納稅人。

財政部提醒軍教人員,其薪資雖自101年起才恢復課稅,今年5月申報的是100年度所得,依法仍可免報所得稅。

但是,明年5月軍教人員申報101年度所得稅時,如想成為稅額試算服務的對象,就必須有前一年度(即100年)的申報資料,否則即無法提供代算服務。

目前正值100年度所得稅申報期間,財政部建議,軍教人員去年若有薪資所得以外的收入,如股利所得、利息等,即使未達課稅標準享有免辦理結算申報的權利,今年5月最好還是辦理報稅手續。

財政部說,100年仍享有免稅身分的軍教人員,提前今年開始報稅,不但可成為101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的對象,100年度如有扣繳稅額及可扣抵稅額合計超過200元者,還可以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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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明年軍教人員才需要報稅,

但如果軍教人員有其他非薪資收入,為了~

1.要有財政部提供的”代算所得”服務,可以今年先報稅.

當然如果遇到要繳費,那當然就需繳喔!

2.如果您有超過200元以上的應退稅,那國稅局會退給您!

我的想法是~~

您如果有空,可以看一下相關的報稅資訊,以利將來報稅作業啦!

當然~歡迎留言!我會知無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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