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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逾期催繳 台北元旦起多單一筆工本費

台灣新生報/張聖奕 2012.12.03

台北市交通局停車管理工程處表示,明年一月開始,停車單逾期沒繳納,由一單一筆工本費的方式,改為以七天為一周期,不管幾張停車單沒繳納,都只收一筆工本費,五月份起則再改為分兩次通知,第一次通知所需繳納的工本費降至十五元,一年可望為民眾省下兩千餘萬元工本費支出。

在台北開車,在路邊要找到不用錢的停車位可說是不可能的任務,但是為了不要因為違規停車被開單或拖吊,許多車主都會停在路邊劃設的停車格上,但在忙碌的社會中,許多人取下了停車單後,卻忘記在七天內繳納,導致收到催繳通知單,除了原本停車費還要繳之外,每張停車單還要再加收五十元工本費,讓民眾支出負擔更大。

停管處表示,為符合行政程序法送達的規定,台北市現行停車費催繳措施,是以行政文書雙掛號方式辦理寄送,故須加收五十元工本費,基於幫民眾節省荷包,經該處參考其它縣市停車費催繳措施,研擬修改北市停車費催繳制度。

停管處強調,不過因修訂「台北市公有停車場停車費催繳工本費收費標準」需完成法制作業耗時較長,所以採兩階段改善方式,第一階段優先修改作業方式合併催繳,以減輕民眾負荷。

第一階段實施時間為明年一月一日起,作法為只要是七天周期內同車逾期未繳的停車單,會合併為一次催繳通知,也就是說,不論有幾張停車單沒繳納,都只要付一筆五十元的工本費;不過因為還要修改程式與進行測試,因此第二階段實施時間預計壓在五月份。

停管處指出,第二階段實施的作法,就是會先以平信的方式催收,一樣是合併七天周期內的所有未繳停車單,民眾收到平信後去補繳,只要加收一筆十五元的工本費,若還是沒繳納,第二次催繳才會有五十元的工本費。

逾期繳納停車費,不管是一單一工本費還是多單一工本費,畢竟要支出工本費也是一筆錢。停管處說,便民眾繳納停車費,該處已提供免費停車費簡訊提醒通知服務,並放寬逾期後七日仍可至各代收處所繳納,或是透過多種繳費管道,停管處呼籲民眾記得多利用上述各項服務措施,並依限繳納停車費,以避免停車費逾期收到催繳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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