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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 搞懂稅負再進場

工商時報/黃惠聆

2013.02.04

投資A股別躁進,不但要了解公司業務、看懂財報,也要搞懂稅負再進場,才能讓自己的投資更安全。

針對買大陸A股獲利或人民幣匯兌利益,究竟要算境內所得還是境外所得,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營運長張芷表示,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只要來自於大陸的所得都視為「境內所得」。因此,不管是人民幣的匯兌利益或者投資A股的資本利得,都被歸為「財產交易所得」,在每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即要申報。

來自大陸所得除了要申報綜合所得稅,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副總經理陳文孝表示,用人民幣投資大陸上市公司,資本利得稅率20%、股息紅利稅率是10%(非上市企業的資本利得稅率是20%、股息紅利稅率是零)。

所以若台灣投資人投資A股賺了人民幣100元,會先被課人民幣20元的資本利得稅,台灣投資人所拿到的是淨額;但在大陸繳交的稅,在台灣報稅時可以用來抵繳。

至於之前相當流行「點心債」,安德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林昭呈指出,人民幣金融商品獲利稅負問題,可以用發行地區分,以債券為例,若是大陸金融機構發行的陸企債券,其債息或資本利得,對台灣投資人是屬於「境內所得」,被歸為「財產交易所得」,每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要申報;但若發行者是香港銀行或
券商,則屬於「境外所得」屬於「最低稅負」申報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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