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拚投資 自經區祭租稅誘因

工商時報/呂雪彗

2013.03.18

自由經濟示範區的鬆綁,將祭出不少租稅優惠,其中示範區內企業若從國外購買國內沒有的專利,可望享免稅優惠。

另外,台商在海外所獲配股利及盈餘若匯回示範區內進行再投資,增僱員工,創造就業機會,財部也鬆口免除在最低稅負制課稅。

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的配套措施,包括土地、租稅、人力等各種項目,經建會都逐步與各部會研商法規鬆綁極大化,以吸引跨國企業、外資、陸資進駐的誘因。

新版的自經區提出諸多租稅工具誘因配套。據悉,除部分項目是財政部之前允諾外,新增租稅項目,財政部尚未鬆口,有必要再仔細評估範圍、負作用及後遺症,再下決策。

其中較確定是,從國外企業買進IP等專利權,輸入示範區內,購買的企業可將專利權當費用扣抵營所稅,且企業付出專利權金額還可免所得稅,但前提是國內沒有之專利權;海外盈餘或股利若匯回在示範區內用於「再投資」,也可免稅,不納入最低稅負稅基課稅。

另外,智慧運籌產業活動中,自貿港區若從海外延攬貨物進入示範區,進行簡易加工再出口外銷,百分之百免稅,若流入區內,只同意銷售額的10%可免營所稅,比照自貿港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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