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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准投資殯葬設施

工商時報/彭禎伶

2014.04.03

  壽險業可望提供生、老、病、死「一條鞭」服務保險局昨(2)日開會確定,將開放保險資金進行公共建設及專案運用投資時,可投資殯葬設施、老年住宅及社會住宅,讓壽險業從客戶出生一直到養老、身故,都能提供相關服務。

  壽險業資金投資公共建設及專案運用,必須逐案申請,總投資金額不逾即其運用資金的10%,投資項目現行僅能是創投、政府核定的工業區或區域開發計畫、無自用住宅者的購屋、公路、鐵路、港灣、水力、電信等。

  但因投資風險較高、又沒有符合投報率的投資標的,近年累積投資金額一直在170多億元附近,沒有太大變化。

  先前財政部已表示,住宅法已修正,加上促參法的施行細則增加社會住宅的部分,未來若地方政府確定需要相關的青年住宅或老年住宅,即可能由國產署出地,引導民間資金興建。

  如此一來,土地租金可望下降到最低,並可能免收每年的權利金,地方政府也可能減免其房屋稅、地價稅等,讓這種青年住宅或老年住宅,「只租不售」,價格貼近市場,甚至可比市場低。

  政府有意推動老人在宅養老、青年人有屋可住等政策,未來可能財政部出地,民間出資金興建,擁有15兆資金的壽險業是一大資金來源,因此保險局也將配合修改「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將社會住宅、老人住宅增列為壽險業可投資項目。

  另外,也有壽險公司有意投資殯葬設施,如塔位、墓園等,保險局這次也列為專案投資的項目,未來壽險業經營範圍、轉投資或關係企業即可從客戶出生的醫院、坐月子中心、保單投保、養老一直到身故,都可提供服務,完成一條鞭的設計。

  壽險業者表示,金管會開放後,仍需看相關配套措施,如政府提供土地是無償、低價,還是有其他設定方式,壽險資金再投入興建社會住宅或老人住宅,提供長期、較低租金的標的,但由於壽險資金仍要考慮投資報酬率,初步看來,仍是有一定的意願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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