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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社會保險]健保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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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保費 節不到當年稅 影響百萬人

【中國時報 魏怡嘉/台北報導】2014.11.12
目前銀行利息5000元~2萬元的健保補充保費需等到隔年6月健保署開單再繳納,引來民眾反彈,認為所繳健保費原可全額列舉扣除,但每年5月就報稅,健保署6月才開單,根本就來不及報稅,有的民眾累進稅率甚至因而跳了一級,納稅金額一差就是好幾千、甚至上萬元,而根據健保署估計,每年因而受到影響的民眾,高達近百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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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帳!健保催15億補充保費 百萬人收單「低消」300

NOWnews/陳鈞凱

2014.06.26

  六月正值股東會旺季,但股利還沒落袋,股票族可能先心痛!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今(26)天表示,月底即將陸續開單,通知民眾繳納「股利所得」以及「利息所得」的補充保險費,催繳錢,兩者開單100萬人,預估可再挹注健保15億。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去年上路,根據健保署統計,去年1至12月,補充保費實收取331億元,與最高推估值的350億元接近。

  去年補充保費來自民眾、雇主各半,又以「股利所得」收的最多,實收72.24億元,其次為「高額獎金」32.53億元、「租金收入」23.2億元、「兼職所得」18.22億元、「利息所得」12.56億元、「執行業務」收入6.19億元。

  但仍有漏網之魚,健保署財務組專門委員陳振輝表示,民眾只要有5千元以上、未滿2萬元的「利息所得」,或 5千元以上的「股利所得」都要繳納補2%補充保費,但因為銀行未於給付時就源扣繳,或公司給付現金股利或現金股利不足以扣取補充保險費,或是因為可扣抵稅額變動,仍有約100萬人需補繳補充保險費。

  陳振輝說,健保署6月底起就將陸續開單通知補繳,不過,基於簡政便民的考量,去年度應補繳金額超過300元者,將先行開單,至於應補繳金額在300元以下者,則在明年併同103年度股利及利息所得補充保險費開單。

  健保署提醒,利息所得及股利所得補充保險費繳款單,將依所得人戶籍地址或所得人提供的通訊地址寄發,健保署會每一筆詳列,同一家戶如果有多人須繳納補充保險費,將會分別收到繳款單;股利、利息所得補充保險費繳款單繳款期限至今年9月30日,收到繳款單的民眾依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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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股利補充保費 逾百萬人要繳費

聯合晚報/黃玉芳

2014.06.26

   上百萬名民眾最近將收到去年利息、股利所得的補充保費繳款單。健保署表示,民眾如果在去年有新台幣5000元以上、未滿2萬元的利息所得,或是有5000元以上的股利所得,應繳補充保費金額在300元以上,近日將開始寄發繳款單。

  健保署表示,基於簡政便民的考量,去年度應補繳金額超過300元者,將先行開單,預計約有100萬人會收到繳款單。至於應補繳金額在300元以下者,將在明年併同103年度股利及利息所得補充保險費開單。

  收到繳款單後,可到金融機構、便利商店或透過自動櫃員機(ATM)、網際網路繳納。繳款期限至9月30日,逾期將加徵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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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健保補充保費 全額列舉扣除

【經濟日報╱稅務問答暨快訊】2014.07.02
板橋區陳先生:二代健保之補充保費於申報綜所稅是否得列舉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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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新規 三招可自救

【經濟日報╱記者蔡靜紋/台北報導】2014.07.01
提高醫療險限額、增購第二家實支實付險、自備醫療基金 避免成為醫療人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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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補充保費 可扣抵所得稅

中央社/陳清芳

2014.03.31

  快要報稅了,健保署今天說,去年實施二代健保後,一般保費和補充保費都可全額列舉扣除稅額,但補充保費的金額要自行查詢。

  中央健康保險署財務組科長陳振輝表示,一般保費的處理方式比照往年,由雇主、職業工會、農漁會或鄉鎮區公所等投保單位寄出已繳費證明單據,如果投保單位漏寄漏發,民眾可請求重新補寄補發。

  但是,補充保費的處理方式不同,由於來源多樣,可能是利息、股利、兼差、執行業務、高額獎金、租金等,將不會繳費單滿天飛,民眾可能尋求多種管道取得或列印健保費資料

  陳振輝說,第1種方式是在5月時,攜帶個人身分證正本,至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查詢各項所得稅額時,順便查詢及列印去年健保費扣費明細資料。

  第2種是民眾以個人身分證正本,向加保的鄉鎮市區公所、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臨櫃查詢申請,取得去年度的繳費證明。

  第3種方式是使用自然人憑證,透過各區國稅局網站的綜所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或健保署全球資訊網,自行查詢及下載。健保署全球資訊網自4月中旬開放網路申辦及查詢繳費作業。

  第4種方式使用自然人憑證,在便利超商的多媒體資訊工作站,列印去年度繳費的繳費證明。

  健保署指出,健保一般保費及補充保費都不受新台幣2萬4000元保費扣除額上限限制,若利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查詢金額申報扣除,即可免檢附繳費單據,如果民眾自行蒐集的繳費單據與財稅單位資訊平台所查詢資料不符,可檢附自行蒐集單據正本列舉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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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人力失衡 民團:健保不能均一價

台灣立報/李宜霖

2013.11.14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3日舉行健保供需議題公聽會,探討健保醫療體系造福病患,卻造成醫護人員5大科皆空的窘境,公聽會尋求健保在供給面與需求面的平衡點,善用醫事人力。

台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副秘書長林秉鴻表示,健保不可一保獨大,造成一視同仁的給付價,必須將醫療定價權還給市場機制,市場才會考量各科別勞累、訓練困難、醫療風險程度,訂出各個科別正常的價錢,甚至按照個別醫師的年資、技術,訂出合理價格。

台灣社區醫院協會名譽理事長謝文輝認為,醫療服務業要有生活品質,才有人願意做,因此要有合理工時。另外要將資源擺在社區,而非醫學中心,才能吸引醫師等人力。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滕西華指出,台灣醫事人力所照顧的病人遠比各國多,而且不只是科別,還有城鄉差距,在鄉下照顧的病人尤其多。她批評,財團法人醫療結構與關係人企業如管理人、董事,有利潤搬運關係,包括關係人企業提供租借場地、儀器,醫院業務外包給關係人企業,例如保全,或者向關係人企業借貸資金、捐款給關係人、購入關係人股票等都影響分配,醫院剩下的利潤是否能真正分配到醫事人力、醫療環境改善、病人改善,令人質疑。

衛生福利部說明,全民健保在既有社會保險基礎上推動,社會各界尚無改制的共識,目前仍維持公辦公營體制。針對醫事人力失衡,將針對高風險、高投入、急重症等5大科調整支付標準,以及山地離島、醫療不足地區給予額外支付,增加醫師人力,另外提供預算獎勵急診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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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漲掛號費 衛福部:上限150

中國時報/馮惠宜、林宜慧

2013.11.01

物價漲不停,現在連到大醫院看診,民眾付出也要增加了!日門診量居中部之冠的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11月1日起調漲夜間門診掛號費。

10月電價調漲帶動一波民間物價飆風,11月1日起桶裝瓦斯每桶調漲30元,1桶20公斤裝瓦斯將飆到960至990元;此外,與民眾就醫相關的掛號費也要漲價。

漲掛號費的是每日門診破7000人次的中國附醫,11月1日起夜間門診掛號費從120元漲到150元。漲價後,病患到該院夜間門診看病,加上健保署規定的醫學中心部分付擔360元,單次看病就要付510元。

中國附醫主任祕書吳錫金指出,調漲掛號費是考量這1年來電價等物價不斷調漲,醫院支出增加,加上夜間上班除醫師外,醫事人員都要夜間津貼。他也強調,夜診掛號費調漲後,短期內不會再調漲日間門診掛號費。

在中國附醫之後,衛生福利部台中醫院也傳出可能在明年調漲掛號費。台中醫院副院長黃元德指,去年底該院掛號費從50元調漲到80元,今年因電價飆,電費支出每個月就多50萬元,因而內部一直有調漲掛號費因應的聲浪。但院方苦民所苦,也一直「忍住」。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副司長王宗曦表示,中國醫藥大學將夜間門診掛號費升到150元,仍在醫事司建議範圍內,沒有違反規範。

她說明,醫院掛號費是行政費用,不屬於醫療法訂定的醫療費用,無法強制規範。醫事司曾在民國99年,對門診和急診掛號費訂出建議額度上限,門診費用上限150元,急診則不超過300元。

因各醫院地區不同,民眾接受程度、醫院成本等差距大,各醫院的門診掛號費多由院內自行決定。此一上限是供各縣市衛生局參考,不具強制力,衛生局也沒有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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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健保停保 開放線上辦理

中央社/陳清芳

2013.09.17

即日起,以第6類保險對象參加健保的民眾,出國停保可線上辦理,健保署估計每年約8000個留學生、台僑、台商等可免到現場辦手續。

中央健康保險署承保組科長楊玉美表示,第6類保險對象就是在鄉鎮區公所參加健保的民眾,現在只有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等個人資料,不必申辦自然人憑證,出國前上健保署網站填寫停保申請單,然後得到一組受理號碼,可透過受理號碼查詢辦理進度,以及是否核准停保。

健保署統計,每年約有1萬人因為需要出國6個月以上,辦理健保停保免繳健保費,其中8成是第6類保險對象,主要是留學生、在台灣仍有戶籍的台僑、台商等。如果不申請停保,出國期間的保費仍要繳交。

健保署提醒,投保在公司行號、工會、農漁會的民眾,還是要向原本的投保單位申請;且預計出國超過6個月以上才可申請停保,若出國未滿6個月即返國者,將註銷停保並補繳保險費,且全民健保法規定已辦理出國停保者,返國復保後,應屆滿3個月,始得再次辦理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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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日韓健保 都面臨財務隱憂

台灣醒報/蔡惠玲

2013.07.02

台日韓健保制度都曾面臨財務失衡,因此舉辦健保研討會由專家交換心得。中央健康保險局於7月1日舉辦「2013台日韓全民健保研討會」,衛生署長邱文達表示,台日韓的健保制度都曾面臨財務失衡的困難,各國曾也都嘗試以補充保費或對藥品訂價解決財務問題。日本、韓國健康保險早於台灣,不過人口老化、醫療費用愈來愈高等問題,都衝擊著健保制度,可謂「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2013台日韓全民健保研討會三大議題包括「健保制度執行現況及前瞻」、「偏鄉及離島地區醫療」、「高齡化社會對醫療費用的衝擊」。國內參與者包括張博雅、涂醒哲、楊志良、葉金川與邱文達等前後任衛生署長;及醫療院所、藥界、醫改團體代表等,國外則包括日本厚生勞?省、日本交流協會、韓國國民健康保險公團等。

衛生署長邱文達表示,日本健保於1922年依「健康保險法」成立,至1961年達成全民納保的目標,韓國的健康保險則於1977年開辦,直到1989年將全體國民納入,台灣則是在1995年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把原來公保、勞保、農保的健康保險制度,整合為一個制度,並把40%未納入任何保險的人,加入到全民健康保險。

台灣、日本、韓國的健保制度各有其特色及優點,不過韓國原為多元保險人制度,在2000年則整合為單一保險人,與台灣制度較為相近。此外,無論是台灣、日本或韓國,健保制度都曾面臨財務失衡的困難,因此可以互相借鏡解決方式。

為解決財務困境,日本有過針對藥品訂價、診療報酬制度、高齡者醫療制度及醫療提供體系方面,進行全面改革。韓國則於2002年至2006年,實施全民健康保險財務平衡特別法,藉此解決長期以來的赤字問題,台灣則於2013年實施二代健保,增加補充健保費,以解決財務問題。

韓國國民健康保險公團企劃調整室室長蔣水睦表示,韓國強化醫療供給體系的效率性及公共性,依地區階段性採用病床數總量制、調整護理醫院與長期療養住院設備間的作用及功能、保健醫療人力供需合理化及培訓專業人力、加強醫療設備等。

日本厚生勞?省保健局調查課數理規劃官真隆表示,日本目前正在穩定醫療保險財務基礎、確保所提供的醫療環境能尊重患者個人尊嚴及意願,並針對高齡者醫療制度方面,做出相關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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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族看過來 暑假工讀方便有「保」障

優活健康網/顏賽芬

2013.06.25

暑假打工旺季又來了!許多學生變身打工族,把握假期大賺零用錢。健保局提醒打工學生,只要從事三個月以內的短期工作,工作期間可以採用原本的眷屬身分參加健保,不須變動身份。此外,打工所得未達19,047元者,不必扣取補充保險費。

3個月內短期工作 可維持原投保身分

一般受僱者在受僱期間,應由雇主為其辦理投保手續,並繳納健保費。根據現行健保法施行細則第20條規定,從事短期性工作未逾3個月者,可以選擇是否變更投保身分。工作期間,保險對象原有的投保資格並未喪失,得以原投保資格繼續投保。

省略投保身分變更 健保權益不中斷

舉例來說,依造原先的法律規定,大學生小明原本以眷屬身分依附父母參加健保,暑假期間至超商打工2個月,這段期間由公司為其投保。為避免重複投保繳費,小明須請父母的投保單位向健保局申報眷屬身分退保。直到暑期打工結束,公司在小明離值當日為其辦理退保,小明再請父母的投保單位申報投保恢復眷屬身分。

現行方案為避免身分變動手續繁雜,影響民眾的健保權益,因此打工未超過3個月的小明,可選擇以原來的眷屬身分依附父母繼續投保,不須來回變更身分。此外,聰明打工族別忘記,102年1月1日起,二代健保開跑,打工所得未達最低薪資標準19,047元者,不必扣除補充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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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補充保險費後 記得申報明細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

2013.03.29

健保局表示,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於本年1月1日實施,公司、行號、機構等扣費單位在扣繳民眾個人6項收入的補充保險費後,記得最遲在103年1月31日前要完成申報扣費明細的手續。

健保局強調,依現行健保法規定,一般民眾有領取包括超過4個月投保金額的獎金,及五千元以上兼職所得、股利、利息、租金、執行業務收入,扣費單位須依費率2%,於給付時扣取補充保險費,再繳納給健保局,最遲明年1月31日前要將扣繳明細申報給健保局;如以網路或光碟片方式則可以按月申報。

健保局說明,扣費單位可利用健保局提供的單機版軟體,產生明細資料檔案,或自行製作明細檔案,申報方式可至健保局全球資訊網的二代健保之補充保險費作業專區,使用憑證專區項下,進入「網路申報各類所得扣繳補充保險費明細資料」作業,傳送扣費明細檔案辦理申報。

另,若單位申報之扣費明細資料達60,000筆以上,可採用媒體申報,將扣費明細檔案錄製於光碟片,並檢附「全民健康保險各類所得(收入)扣繳補充保險費明細申報(更正)書」,送至健保局轄區業務組辦理申報。

而若扣費義務人無電腦或無法透過上述兩種方式申報扣費明細,則可於明年1月31日前,檢附「全民健康保險各類所得(收入)扣繳補充保險費明細申報(更正)書」,以及「全民健康保險各類所得(收入)扣繳補充保險費明細清單」,送至健保局轄區業務組辦理申報;以上表單可至健保局二代健保專區之書表及檔案格式選項中下載。

健保局提醒,如果單位繳納的是該單位每月支付之薪資所得總額與受僱員工投保金額總額的差額,按2%的費率計算的投保單位補充保險費部分,則無須申報繳費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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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規則聰明節省健保費

旺報/陳瑞珠

2013.01.21

自今年1月1日起,健保一般費率雖然調降,但同時政府也不再對勞工投保薪資在4萬元以下的差額做全額補助。因此,今年很多勞工需要繳交的健保費不減反增。不過,只要熟悉健保法的相關規定,企業及勞工還是有空間可以在合法的情況下,有效地節約健保費,為自己省荷包。

 民國99年政府一口氣將全民健保的費率從4.55% 調升至5.17%時,對於勞工投保薪資在4萬元以下的差額提供全額補助。這項優惠,在今年1月1日起,健保費率由5.17%調降至4.91%之後,已被政府取消。所以,今年全民健保一般保費的費率看似有調降但實際上卻非如此,許多勞工今年所應繳的健保費其實是不減反增。

 因此為了省荷包,企業及勞工可在法令許可下,設法有效地節約健保費。以下提供3方向的省錢之道。

 1 晉用員工,可遲至第3天再為員工加入健保:

 不少事業單位在晉用員工或員工離職時,往往因不諳勞、健保加退保作業,或是因為疏忽,造成企業勞務成本的浪費與勞工負擔。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5條第6項規定:「投保單位應於保險對象(勞工)合於投保條件之日起三日內,向保險人(健保局)辦理投保;並於退保原因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保險人辦理退保」。於此,建議事業單位於晉用新人時,除了依其職能職務的必要,約定適當的試用期間外,應於勞工到職起始日即為其加入勞保,而健保最多可遲至第3天再為員工加入健保即可。

 省保費多留意跨月問題

 此舉一方面若遇新進人員不能適應工作環境,於3天內離職或有不告而別時,則可免去退保的麻煩外,亦可避免企業於勞務成本上因健保保費的費用發生而浪費。例如,王大同於7月31日到職,卻於8月2日即離職,企業若於其到職第一天就為員工加入健保,雇主就得負擔7月「全月」的健保保費。因此,企業內部只要負責該業務的工作人員稍加細心留意,新進員工到職的「跨月」時間問題,即可巧心幫雇主及該員節約健保費。

 2 健保保費以「月」為單位計算: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0條第2項的規定:「被保險人投保當月應繳納全月保險費,退保當月免繳納保險費」,因此企業及勞工在處理加保、退保、停保、復保及跨月時間問題時,若能稍加注意作業日,就有機會省下健保費。

 ▲撇步A

 如果勞工轉(退)出健保的日期為月底最後一日,則健保局將計收全月的健保費,雇主負擔部分不能免。因此事業單位負責經辦加退保業務人員可留意員工最後離職日期。

 ▲撇步B

 勞工於同一月中,僅於一事業單位有健保退保(轉出)紀錄,(且不是在當月的最後一日),而無投保(轉入)紀錄者,則該員全月的健保費雇主負擔部分是不用支出的。

 ▲撇步C

 勞工離職時,健保於公司轉出後,暫時未尋得工作或無一定雇主者,應立即改以其他適法身分在新單位投保,例如可於當月(或次月)在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辦理加保手續。已獲得新工作者,則新雇主應注意新、舊事業單位加、退保日期的銜接,則該員該月的健保費,即由新雇主計收其全月健保保險費。

 ▲撇步D

 勞工同月中於一事業單位兼有投保(轉入)紀錄及退保(轉出)紀錄,即無任何單純銜接該員投保(轉入)紀錄時,則以該事業單位計收該勞工全月的雇主保險費負擔。

 ▲撇步E

 勞工同月僅於一事業單位有健保投保(轉入)紀錄而無退保(轉出)紀錄時,意即無離職或轉出,則雇主應繼續負擔該員全月的健保保費。

 3 健保費全額可節抵個人的綜合所得稅:

 依《所得稅法》規定,健保費可全額列舉扣除個人綜合所得稅。因而,有一定雇主的事業單位或掛記職業公會的單位,於年底將寄發全年代扣繳健保費全額收據給勞工,讓勞工於每年5月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抵用。

 若個人無一定雇主或掛記於戶籍當地區公所,並選擇使用金融機構臨櫃或便利商店自行繳費者,最好保留已加蓋收款章的繳款單收據聯及交易明細表,並至少保存5年,以維護權益。使用約定帳戶轉帳、自動櫃員機及網際網路轉帳繳費者,健保局亦將主動寄發繳納證明書給個人。

 另今年剛徵收的補充保險費也是健保費,未來也可列為所得稅的列舉扣除額中,且不受列舉扣除額上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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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薪資所得納入保費 可提升公平性?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

2013.01.15

針對二代健保實施後,引來不少民怨;對此,衛生署表示,全民健保原來是以經常性薪資所得,作為保費計算基礎,有許多其他所得,並未納入健保費計算,對於只有經常性薪資收入的上班族而言,負擔相對較重。二代健保實施後,除了一般保費之外,對其他目前可以掌握,但卻未列入計費之6項所得計收補充保險費後,將使所得相同的民眾,保費負擔儘可能相近,以提升公平性。

衛生署指出,為了減輕經濟弱勢族群的負擔,目前已針對兒童及少年、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或勞工保險投保薪資未達基本工資之身心障礙者、在國內就學且無專職工作之學生,及經濟困難者等對象之兼職所得,如果單次給付未達基本工資,免予扣費,已涵蓋絕大多數經濟弱勢者在內。

而近日外界關心兼差所得負擔補充保險費,衛署聲明,事實上,並非只有全職受僱員工,雇主才要幫員工加保,如果兼職符合每個工作日到工,或是每週工作時數滿12小時的人,應視同專任員工,由雇主為其投保,而其薪資納入投保金額計算後,就不用再計收補充保險費。

另全職工作者額外之打工收入,雖然依法需要負擔補充保險費,但相對於其他月薪相同但沒有兼職收入的民眾,確實有相對較高的所得,就額外之收入多負擔一些保費,符合量能負擔的精神,而且兼職所得補充保險費之扣取下限,也已就社會各層面來考量下限之適當性,希望社會各界能夠了解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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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報你知10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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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補充費計算變更 惹爭議

經濟日報/吳泓勳 2012.11.09

二代健保的獎金發放保費計算調整,受薪階級荷包恐再傷。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巫鑫昨(8)日表示,健保局網站11月初時,更改企業發放獎金計算補充保費案例,與去年宣導版不同,原本當年度獎金累積計算保費時,會扣除上一次繳納保費費基,新版案例仍包含在內,但此變動卻無法源依據。

衛生署10月30日公布二代健保定案,確定民眾領取年終、績效、三節等名目獎金,只要非屬經常性薪資,年度累計超過個人投保金額4倍,差額部分,必須扣除2%補充保費。雖整體已定案,但保費計算卻出現更動,巫鑫昨(8)日表示,健保局網站在11月初,更改發放獎金的補充保費計算案例,在去年度健保局的宣導案例版本中,因獎金的計算基礎採取年度累積金額,由於一年可能會發放多次獎金,在計算保費時,會扣除上一次的保費費基。

巫鑫表示,但11月初健保局更動的新案例當中,就沒有原案例的扣除部分,只要獎金超過4倍投保金額之後,每一次新發放,都會全數計算保費,認為這種算式細節沒有法源依據,且對被收取補充保費個人又將增加負擔。

此外巫鑫提出,企業繳納補充保費的認定基礎也有不合理部分。根據二代健保規定,企業必須以每月發放員工薪資所得,扣除員工基本保費投保金額,以差額部分2%作為補充保費繳納。

但他說明,健保局對薪資所得金額計算基礎,採扣繳憑單的「50」項目認定,也連同兼職薪水例如工讀生、教育講師費用納入,認為企業平常沒有負擔這些人的基本保費,為何補充保費要納入計算,將增加企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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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腦中風日 健保放寬中風藥給付

聯合晚報╱李樹人 2012.10.29

今天是世界腦中風日,健保局送給腦中風患者一份禮物,通過放寬75歲(含)以上中風、心肌梗塞、粥狀動脈硬化或長期臥床者,不需做胃鏡檢查,健保也能給付保栓通來預防中風。

振興醫院神經內科中風中心主任尹居浩指出,門診中常有患者服用含阿斯匹靈成份的藥物預防中風卻出問題,但礙於健保規定,醫師也莫可奈何,無法換成副作用較低的保栓通。

目前保栓通的健保給付規範,患者需有消化道出血或潰瘍等症狀,並提供一年內的胃鏡報告,證實有消化道疾病,健保才可給付一年,若要持續使用保栓通,每年都需再提供當年的胃鏡報告。如果患者身體虛弱不適合胃鏡檢查,或有明顯胃出血,醫師才可視情況讓病人換用保栓通。

但健保局審查嚴格,不少醫師擔心被核刪遭重罰,大都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就有醫師經不起病患懇求開了保栓通,結果被健保局核刪,並以違反健保用藥規範處罰醫院10萬元,這筆帳最後會算在醫師頭上。

由於健保給付過於嚴格,台灣神經學學會、台灣腦中風學會及中華民國心臟學會等三大學會,向健保局提出修改給付的建議。

「兩者價格差太多了!」彰化基督教醫院內科主任巫錫霖說,目前阿斯匹靈健保價每顆3元,但保栓通卻高達56元。即使服用保栓通後出血狀況較少,且預防中風的效果較好,但健保局站在財務考量仍以阿斯匹靈為主,如今通過放寬給付規範,對病患是一大福音。

相較於台灣新修正的給付限制,韓國使用阿斯匹靈後無效、產生缺血性心血管病變或引起副作用,即可申請使用保栓通,且無期限限制。南韓給付標準表面上看似較花錢,但追蹤精算使用保栓通後病患預後較佳,服藥時少受罪,也減少再次中風的機率,反而節省後續就醫住院的醫療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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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補充保費 利息門檻確定5千元

聯合報/詹建富、羅兩莎 2012.10.26

二代健保明年元旦上路,衛生署昨天公告行政院核定的「全民健保施行細則」及「健保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規定民眾除繳一般保費外,民眾的獎金、利息、股利所得等六項特定所得,應按費率百分之二計收補充保險費。

衛生署健保小組副召集人曲同光表示,補充保費包括額外獎金收入,如年終獎金、三節獎金、績效獎金及紅利等,只要累計超過個人投保金額四倍,超出部分就要加收補充保費。

曲同光表示,除獎金扣繳補充保費沒有下限外,包括兼職所得、租金、利息、股票股利及執行業務收入,每筆徵收門檻,由原來兩千元調高到五千元,並以一千萬元為上限,只要達到扣取標準時,扣費義務人於給付時,就應「就源扣繳」。

不過,為照顧弱勢,對兼職所得有排外規定包括十八歲以下者、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或勞保投保薪資未達基本工資的身心障礙者、在國內就學且無專職工作的大專學生、家庭主要收入卻入獄、服役、重病等致經濟困難者,只要兼職單筆所得,未達基本工資標準一萬八千七百八十元,就不必扣繳補充保費。

為減輕銀行作業負擔,曲同光說,衛署同意簡化扣繳流程,若單次給付未達新台幣兩萬元,由銀行按年度結算彙送健保局,再由健保局向保險對象開單收取。

在出國停復保的規定,曲同光表示,為避免久居海外者返台就醫用健保,新制也規定,僑民需符合最近兩年曾有加保紀錄,或設有戶籍滿六個月、在台居留滿六個月才能加入健保。若已有健保,出國可以辦理停保,但返台需按次繳三個月保費,才能再辦理停保。

此外,明年起將取消退休人員以第六類身分加保,曲同光說,在公、民營單位退休後,應優先以眷屬身分納保,避免民眾取巧可以繳較低保費。全台約六萬名受刑人也開始納入健保,保費由矯正機關(法務部及國防部)編預算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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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改專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苦了小民

經濟日報╱柯格鐘 2012.10.11

政府為彌補健保財務虧損,在去年中全民健保法修法後,擬於明年初正式施行,加收補充保費制。衛生署原規劃,針對個人如有超過投保金額4個月以上獎金、兼職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等6類收入,單次給付達2,000元以上者,即由扣費單位直接就源扣繳,給付額2%為補充保費,單次給付金額若超過1,000萬元者,最高即以此數計算。

由於扣繳成本不小,引起銀行公會反彈,擔憂定存解單潮。目前方案傾向,扣繳利息之給付下限予以調高。其實,加徵補充保費不是只有扣費成本高的問題而已,主要還是涉及我國從一代邁向二代健保過程中,人民彼此間保費分擔及稅負公平性問題,在此說明。

首先,我國健保制度設計,屬公營單一保險機關制,由中央健保局完全承保及管理,具高度強制性,除法定事由外,包括締約與否、相對人選擇、締約方式與契約內容的自由,完全不存在。故而,我國健保費,雖名為保險費,實際上與商業保險有極大區別,反而具高度的稅捐特性,亦即公共性、強制性、無償性與政策性。國家對國民收健保費,依健保制度提供醫療照護服務,猶如國家對國民徵稅,提供一般不收費之道路橋樑等基礎公共設施,讓人民使用一般。從而,與其說健保費,不如說健保稅,將更貼切,性質上屬徵收時即已特定用途的目的稅。

姑不談上述健保費或稅的定位問題,在我國現行綜所稅制下,個人繳納健保費全數,可作為列舉扣除額,計算所得稅基時予以扣除,故向何人加收補充保費,會同時連動影響國人稅負分配的公平性。

依規劃,未來繳最多補充保費者,將是本薪低、須兼數份差以維生計的受薪階級。其次則是受薪,但有點錢存定存或買股票,卻不幸被套,只能獲利息與股利分配,不僅要繳綜所稅,將來還要繳補充保費。這當中,綜所邊際稅率高者,因健保費全額列舉扣除,高薪者每多繳100元,可收回稅40元,但低薪者多繳同樣保費,只能收回稅5元,若報稅時用標準扣除額,即毫無省稅效應。

最受益者,當屬在股市房市中大賺轉售價差,可充分維持高檔生活品質者,不僅免繳綜所稅,證所稅、土增稅、奢侈稅不一定課到,補充保費也沒份,甚至連一般健保費,還可用無固定僱主之最低保費方式加入。總結來看,政府此次加收補充保費,專找低本薪或稍具資力之受薪階級開刀,無論用何理由,實在看不出這樣的保費分擔與稅負分配,會符合公平正義?這就是在台灣,所有薪資所得者最大的困境,保費與稅負分配不公,同時也是台灣社會財富分配急遽惡化的重要推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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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補充費 報稅可全數扣除  

【工商時報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2012.10.04
預計明年上路的二代健保,衛生署宣布補充保費扣繳下限調高,股票股利等超過5千元,都得繳交2%的補充保費。財政部表示,補充保費歸入為健保費的一部分,民眾在申報個人綜所稅時,若選擇採列舉扣除的方式,可以全數扣除,並且不受金額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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