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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保費 節不到當年稅 影響百萬人

【中國時報 魏怡嘉/台北報導】2014.11.12
目前銀行利息5000元~2萬元的健保補充保費需等到隔年6月健保署開單再繳納,引來民眾反彈,認為所繳健保費原可全額列舉扣除,但每年5月就報稅,健保署6月才開單,根本就來不及報稅,有的民眾累進稅率甚至因而跳了一級,納稅金額一差就是好幾千、甚至上萬元,而根據健保署估計,每年因而受到影響的民眾,高達近百萬人。

 

 

 

 

 

 

 

 

 

無法當年列舉扣除
一樣是銀行存款利息的補充保費,卻有兩種扣法
,依現行規定,利息超過2萬元的補充保費由銀行「就源扣繳」,即直接從利息中扣除,但如果利息為5000元~2萬元的補充保費,健保署則隔年再開單寄給民眾繳納。
本報陸續接到多位民眾反應,指同樣都是去年產生的利息,超過2萬今年可以拿來列舉報稅扣除,5000元~2萬元卻不行,得要等到明年再報稅,問題是事隔一年,民眾的所得狀況可能產生變動,去年的收入若高於今年,這筆列舉補充保費可以節省多一點的稅。
又如果下一年採的是標準扣除額,這筆補充保費就無法列舉扣除,直接損及民眾的權益。有民眾就反應,他因為扶養親屬有多筆利息都是這樣的狀況,累進稅率因而跳了一級,多繳了近萬元的稅。
累進稅率跳級 民眾反彈
健保署財務組組長洪清榮表示,依所得稅法規定,雖然是去年存款所產生的利息,但因今年健保署才開單扣繳,所以明年報今年的所得稅時才能列舉扣除,並沒有違反規定。健保署統計,今年健保署約向93萬人寄發去年5000元~2萬元利息補充保費繳納單。
而除了利息之外,超過5000元、沒有配發現金可供「就源扣繳」的股票股利補充保費,也會遇到相同的狀況,健保署今年亦約向7萬人寄發股票股利補充保費繳款單。利息與股利兩者相加,影響人數達百萬。
洪清榮指出,股票股利若沒有配發現金,的確是需要健保署來幫忙寄發扣繳單,但利息是有現金可扣的,健保署亦認為現行分兩部分收利息補充保費太過複雜,已與銀行公會討論,只要超過下限5000元就全交由銀行﹁就源扣繳﹂,但尚未取得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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