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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幣存保 每人最高300萬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2011/11/09


外幣存款已納入存款保險保障,金管會昨(8)日預告新規定,

未來存款保險給付,一律以新台幣,每人保額最高新台幣300萬元。
金管會表示,去年底開始實施的存款保險條例修正案,明定存款保險的保障範圍,為我國境內存款,亦即除新台幣存款外,尚包括外幣存款,另也將存款利息納入最高保額保障範圍。


金管會昨(8)日預告修正「存款保險條例施行細則」,明定履行保險責任時,以新台幣為支付幣別。萬一銀行破產,民眾在銀行的外幣存款,存保公司將折算成新台幣給保戶,而折算新台幣的匯率基準,以該銀行最後營業日的匯率為準,每人最高給付上限,就是新台幣300萬元。


另外,存款保險排除金融機構的同業保險,金管會也解釋,如果是民眾交付給銀行業的信託存款,業者轉存到其他銀行,仍受存保條例保障。


針對存保條例所稱「每一存款人」,此次法令修正也明確定義,除一般民眾外,也包括法人、獨立商號、合夥商號、破產或清算財團、非法人的團體或組織、各級政府機關、銀行所發行每張電子票證的持卡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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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的外幣不在存款保險的保障範圍內,如果沒記錯,法人帳戶也是沒有,這次修法一併都修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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