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分享新聞

大陸保險資金運作再鬆綁,投資上限提升至50%

精實新聞/余美慧 2012.10.23

大陸保監會22日晚間公布第二批保險新政,分別為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有關事項通知、保險資金投資有關金融產品通知、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管理暫行規定,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中證網引述專家認為,上述政策有利於擴大保險公司操作空間,提高投資收益,亦有利於推進保險資金運用體制改革,激發新的盈利點。

具體來看,《保險資金投資有關金融產品通知》拓寬了保險資產公司業務範圍,促進保險行業創新。據規定,保險公司投資理財產品、信貸資產支持證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和項目資產支持計劃的帳面餘額,不得高於保險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30%,投資基礎設施和不動產合計不超過20%,總計50%的比例與原先徵求意見稿相比,大大提高。

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有關事項通知》則明確了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受托管理保險等資金的金融機構,在風險控制前提下,可以開展業務創新、產品創新和組織創新。如此一來,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業務範圍將拓寬,不再局限保險業資產。
另外,大陸《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管理暫行規定》的核心內容是放寬債權發行限度,降低發行門檻。《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則是明確擴大了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的品項和範圍,從只能投資香港股市的股票和債券,擴大到先進國家和部分新興市場國家的股票、股權、不動產等虛擬經濟和實體經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佩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