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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公布保險經代公司新規定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即時報導】
2011.02.27 07:36 pm
金管會公布「保險經紀人、代理人、公證人」管理規則修正案,此次修正主要強化市場招攬紀律,要求保險經紀人、代理人公司不得授權第三人代為執行業務、不得轉報非所僱用的業務員招攬件,及不得聘用未具業務員資格者為其招攬保險業務。
【2011/02/27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消費者們~~~
或許您對這修正案不是頂了解其用義
但沒關係!
我簡單地說明一下
就是~賣保險的人一定有執照:
不管他是有業務員執照或經紀人執照
賣外幣要有外幣執照
賣投資型要有投資型執照
如果~~~沒有執照,其除了販賣的人有事之外
其保經,保代等公司也需要負責!
這是~~~保護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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