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陪同客戶公司的高層主管南下台南處理遺屬事宜,
因為…企業成本考量,所以雇主得拿出最大的誠意!
一早在台北車站搭高鐵南下,高鐵的興建節省了我們的往返時間,
沿途我們無心欣賞一路的美好時光,
只能在車廂中推敲家屬的反應及我們要如何表達關懷之意,
讓雙方的意思能夠達到共識.
約莫11點我們抵達了家屬家中,剛剛辦完了喪禮,
一進門因為其配偶尚未到公婆家,
所以我們先跟其父母表達我們的感恩心情,
其父說:如今回想似有徵兆,
因為兒子過去都是初五六領錢後才給父母一萬元生活費,
但…這個月早在初一尚未領錢就提前給與父母;
往年,兒子過年前會提前安排買XXX的年菜等,
今年兒子確都沒有安排.
其父說著說著就淚流滿面,那是一種說不出來的痛,
一對快70歲的父母,快過年前,卻只能…接受兒子的死訊!
雖說那父母有三個兒子,但另二個兒子失業中,
僅這個兒子最孝順會按月給生活費,可是~~造化弄人!
晚一點媳婦到達夫的父母家,聽完我們的撫卹,
她只淡淡地說:需和家人討論後再回覆!
聽說:在喪禮期間,死者兄弟教太太要主張過勞,要跟老闆努力爭取,
其實~~我相信:並非所有的老闆都是為富不仁的,
當員工死訊從中部傳回時,老闆就十分惋惜,而老闆娘就十分自責,
主因:前晚是公司尾牙之故,原本以為是車禍可是確不是,是…腦溢血!
公司感念員工過去的辛勤付出,
公司除以”職災”的方式給予最高撫卹外,
勞保給付額外給家屬請領,不抵充勞基法之責任,
還道義上全額負擔喪葬費及發給慰問金等,
這是公司能夠給予的,也是資方最大的謝意!
我們都希望:這樣遺憾的事能夠順利畫下句點!
畢竟~雙方都不希望發生,但…發生了,
唯一能做的,就是”善待”家屬.
這不是我第一次處理死亡案件,可是…過去:我都是去送理賠金.
我也曾幫其他公司談過撫卹,但都是在有保險公司的理賠情形下,
這是我第一次~無法理賠,幫客戶去談死亡撫卹.
這個案子讓我最難過的地方是:喪家的保單也只有買意外險,
可是…確不是保險上的意外事故,
雖說年輕人的腦溢血對家屬而言是意外,但不是保險上的意外!
公司省成本,喪家為省錢,最後…風險發生,雙方各自承擔那苦水!
還有其配偶很年輕,雖說:有一個小學六年級的小孩,
但生活上應該還可以過得去;
最最可憐的…就是他的一對父母,白髮人送黑髮人,
老來的依靠突然不見了!
奉勸年輕人,一定要有風險規畫,一定要有一部份留給父母,
不要留下遺憾,要留下”愛”!
父母對子女的愛無怨無悔,也請子女給予一些相對地回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