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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負比拚 寶島債勝點心債

工商時報/林淑慧

2013.04.11

人民幣通匯業務啟動,逾50億人民幣商機的寶島債也即將上市,會計師表示,兩岸三地不同的人民幣商品,將產生不同的租稅負擔,最高與最低稅負相差達40%,民眾應仔細檢視,以免租稅吃掉投資收益。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10)日舉行「兩岸三地人民幣計價商品稅務問題大解析」記者會,針對市面上常見的人民幣商品,包括寶島債、點心債、A股、ETF及大中華基金等五大投資管道,逐一檢視不同投資主體及商品,來一場稅負大PK。

資誠會計師許祺昌表示,目前人民幣債券可分為台灣發行的寶島債,與香港發行的點心債,這兩種商品的稅負規範特別複雜,包括孳息及交易利得均須課稅,對收入來源國的認定方式也不同,造成投資者稅負不一的情況。

許祺昌指出,人民幣債券分為孳息及交易利得二大獲利模式在孳息方面,台灣民眾無論購買台灣企業所發行的點心債或寶島債,均須分離課稅10%,並無差異,但買賣債券的資本利得,免稅的寶島債較須以20%稅率併入最低稅負制的點心債,更具投資效益。

另外,若是購買外資發行的點心債或寶島債,稅負又有所不同。許祺昌說,由於現行稅法規定,利息來源所得的認定,是以「發行人所在地」作為原則,因此外資所發的債券,孳息都要視為投資人的海外所得,併入最低稅負制內課徵所得稅。不過,賣出外資發行的人民幣債券,所產生的交易利得,則以「債券發行地」作為課稅標準,若是點心債的交易所得,也要視同投資人的海外所得課稅,而寶島債則擁有免稅利多,在吸引投資上比較有競爭力。

資誠表示,投資人若購買大陸企業發行的點心債或寶島債,孳息都要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計入投資人當年度所得申報綜所稅,稅率最高可達40%;而交易利得方面,點心債仍須併入最低稅負課稅,而寶島債一樣可免稅,投資效益的勝負立見分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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