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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擴及全國 減稅6,000億

經濟日報╱林則宏

2013.04.11

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釋出上任後第一項政策利多,宣布今年8月1日起,擴大實施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俗稱「營改增」),包括擴大試點地區與試點行業,估計僅今年即可為交通運輸和部份現代服務業減少約人民幣1,200億元(約新台6,000億元)稅賦負擔。
據新華社報導,李克強昨(10)日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時,決定進一步擴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李克強說,「實行『營改增』是推進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頭戲。」

大陸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去年1月啟動營改增試點以來,試點地區的產業結構得到優化,服務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發展加快,工業轉型升級邁出新步伐。

此外,中小規模納稅人稅收負擔得到減輕,促進了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

同時讓大陸稅制進一步簡化與規範,有利於解決稅制不統一和重複課稅問題。

李克強因此在昨天會議中決定,進一步擴大「營改增」試點,並逐步在全國推行。

首先在擴大試點地區方面,自今年8月1日起,將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在推行到全大陸。

目前大陸「營改增」只在上海、北京、天津、江蘇、安徽、浙江、福建、湖北、廣東等地試行。

此外,全國試行的部分現代服務業範圍,還將把廣播影視作品的製作、播映、發行也納入。

在擴大試點行業方面,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將擇機把鐵路運輸和郵電通信等行業納入「營改增」試點。力爭在「十二五」(2011年~2015年)期間全面完成「營改增」改革。

大陸國務院稱,希望通過實行「營改增」,激發企業活力,形成中國經濟新的增長點,不斷擴大就業,增加居民收入,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大陸現行稅制,工業、商業須繳納增值稅,服務業則交營業稅;營業稅是按收入總額徵稅,增值稅則按增加值徵稅。

營業稅率有兩級,3%和5%;增值稅部份,原本對商品銷售按17%徵稅,部分商品按13%徵稅。

不過在推動「營改增」後,增加了6%的稅級,服務業多按此徵稅,交通運輸業則按11%徵稅。

因此,推動「營改增」除可簡化及統一稅制,也有助於減輕改徵增值稅行業的負擔,從而有助於相關行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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