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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型保單 搞懂五問

經濟日報/蔡靜紋

2013.11.06

買保險有10天的保單契約撤銷權利,投資型保單亦同。買了保單還有棄撤期,但要如何檢視自己投保的投資型保單是否適合呢?保發中心提出「五大問題」,讓消費者自我檢視。

五大問題分別是「購買投資型保險商品的目的是以長期持有該保單為目的嗎?」、「願意承擔您所選擇投資標的因績效不佳所產生的風險嗎?」、「確實了解投資型保險商品了嗎?」以及「了解投資型保險商品所需收取的相關費用嗎?」、「若中途須貸款或解約,是否了解有可能會被扣除相關費用?」保發中心表示,投資型保險商品是將保險及投資合而為一的商品,但基本的性質仍為保險商品,受保險法規的規範,所有投資型保險商品皆須經金管會核准銷售。

基本特色有三,首先是「盈虧自負」,投資型保險商品產生的投資收益或虧損,大部分或全部由保戶自行承擔;其二是「專設帳簿」,投資型保險商品分為一般帳戶和專設帳簿進行管理,專設帳簿內的保單投資資產,由保險公司採個別帳戶管理。依保險法規定,該筆資產於保險公司破產時,得不受保險公司債權人的扣押或追償。

第三是「費用揭露」,有別於傳統保單的費用資訊較不透明,投資型保險商品的相關費用必須依規攤在陽光下,讓保戶充分了解保費結構。面對保險業務員銷售投資型保單時,保發中心提醒,民眾要注意業務員提供的保戶建議書的內容,應事先經所屬保險公司核可以免被過度的行銷資訊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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