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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強制險加費 擬明年3月上路

中廣新聞網/黃悅嬌

2013.11.06

金管會預告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酒駕加費草案,新增酒駕紀錄列入保險加費因子,加費方式以前一年違反酒駕紀錄次數乘以2100元,預定明年三月一號起實施。一百零三年度的強制汽車保險費率仍維持不變。

金管會表示,依據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保發中心)精算結果,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因去年3月1號起死亡殘障保額由160萬提高至200萬及今年度普通輕型小型機車一年期及二年期總保費分別調降8.6%及4.1%,致損失率提高,經精算結果,103年度整體總保費需調升22.1%,然而考量不增加被保險人負擔及本保險特別準備金餘額尚可因應,103年費率仍不予調漲。

另外,為了遏阻酒駕,被保險人的酒駕紀錄也將列入強制險的加費因子,將新增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表,以汽車族群納入酒駕加費對象,加費方式以前一年有違反酒後駕車紀錄的次數乘上固定金額,且不設上限,酒駕加費固定金額訂為2,100元。也就是說,前一年一次酒駕紀錄,續保時加2100元,有兩次,加4200,以此類推。

金管會指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酒駕加費草案於預告完畢後,將依法提請保險費率審議委員會審議,預定於今年12月底前完成金管會與交通部會銜修正發布。考量對社會大眾教育宣導及產險業行政作業時間,施行日期預定自103年3月1日開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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