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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勞保 勞工出事雇主賠

文/魏妤庭

勞工尚未離職,雇主卻提前退勞保,

萬一勞工發生事故,責任如何釐清?

勞委會表示,將修改勞保施行細則,明確規範雇主若非於勞工離職當日申報退保手續,而提前辦理退保的話,保險效力會在雇主為勞工辦理退保當日的24時終止,期間若勞工發生事故,應由雇主賠償。

勞委會表示,由於勞保加、退保採申報主義原則,因此,根據勞保條例第11條及第14條規定,保險效力的開始或停止,皆應以通知當日算起。同時,如果勞工仍在職,於雇主提前退保期間所受到的損失,依照勞保條例第72條規定,由雇主負責賠償。

勞委會提醒,雇主應確實在勞工離職當日再辦理勞保退保手續,以免影響勞工權益的同時,自己也必須負上勞工損失的賠償責任!

【2011-10-25,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其實現今企業對於員工的異動:加退保是非常容易的一件事,

雖說勞保算是很貴的社會保險,因為雇主對於員工是負擔70%保費,

但責任和保費相比後,您就會有一個清楚的了解!

真的,對員工好一點,所得的回饋不亞於那一天的勞保費!

我一直相信:互利才能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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