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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5市試點 江蘇推「大病保險」
聯合報╱大陸新聞中心
2013.03.19
江蘇省日前召開全省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工作座談會,會中決議,今年江蘇省將在蘇州、南通、連雲港、淮安和宿遷5市試點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其他省轄市至少選擇一個縣(市、區)試點。在試點的基礎上,明年全省普遍推行大病保險制度。
新浪網報導,建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是大陸為解決城鄉居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的重大決策。江蘇省人社廳副廳長陳勵陽指出,目前大病保險的保障對象主要是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把職工醫保參保人員一併納入同一個大病保險制度。
江蘇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按每人每年不低於15元人民幣的標準籌集資金,不用個人額外繳費,主要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劃撥,重點保障參保人員經過基本醫療保險補償後需個人負擔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支付比率不低於50%。
為提高基金抗風險能力,江蘇省要求大病保險要堅持大市統籌,在全市範圍內統一政策,統一標準、統一管理服務、統一織實施。在實施大病保險前,江蘇省對看病負擔較重的參保人員實施醫保二次補償,根據當年基金結余,對於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較重的參保人員二次報銷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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