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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稅堵漏 高額者列查

經濟日報/陳美珍

2013.07.01

國稅局營業稅自徵稅款不敵出口退稅,出現年年「收少、退多」現象。稅捐機關擔心,出口退稅成為有心者冒退稅款的管道,將就近年出口退稅案件進行分析,並將出口退稅金額龐大者列為選查。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發現,近三年,各國稅局實際徵收的營業稅收,往往在退還適用零稅率廠商的營業稅後,不但所剩無幾,甚至以「負數」收場。以高雄市國稅局為例,2010年到2012年三年間,該局的自徵營業稅收,扣除零稅率的退稅金額後,營業稅收總額分別是負104億元、115億元及105億元,接連三年,徵收的營業稅收都不夠退稅之用。

國稅局分析,我國實施加值型營業稅制,規範銷售貨物及勞務的營業稅率為「零」者多達九項,如:外銷貨物、與外銷有關勞務,或在國內供給在國外使用的勞務,及依法設立的免稅商店,銷售給過境或出境旅客的貨物等。其中,適用零稅率者以出口外銷退稅案件最多。

由於這些適用零稅率的貨物或勞務,扣除銷項及留抵稅額後的溢付稅額,可以申請退稅。國稅局認為,退稅金額大於自徵稅額的金額愈來愈大時,有必要去瞭解。

過去海關與國稅局曾經聯手追查「假出口、真退稅」案件,國稅局形容,這類「騙稅」的手法,近年有結合虛設行號的趨勢,稅捐機關調查難度升高,不排除扣除自徵稅額後的退稅金額愈來愈大,其中可能藏有不法。

高雄市國稅局已著手分析相關數據,將從7月開始,挑選部分案件試查,以便瞭解營業稅自徵稅款低於零稅率退稅金額現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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