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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4+個人3+政府3 長保法政院拍板

【聯合報 記者李昭安/台北報導】2015.06.04

行政院會今天預計通過行政院版「長照保險法」草案,行政院長毛治國昨早見工商團體代表後拍板,有雇主的被保險人,未來保費分攤比率分別為雇主負擔四成、個人三成、政府三成。
政院版長照保險保費分攤比率與現行健保相比,雇主少兩成、政府多兩成,政府財政能否支應將是未來觀察重點。衛福部最早提出草案時,保費分攤比率規畫比照健保,採雇主六成、個人三成、政府一成方案,但卻引發企業反彈,認為是壓垮企業最後一根稻草。工商團體主張,雇主應「砍半」降為三成、政府提高為四成。
衛福部近一個禮拜與企業協商時,多採「折衷版」,改以雇主五成、政府兩成「談判」。
毛揆昨早與六大工商團體代表會面時拍板,雇主分攤比率下修為四成、政府增加為三成,個人維持三成不變。據了解,與會工商團體多認為毛揆有「誠意」談,因此多肯定此方案。但政府社福支出也隨之增加,恐引發不同論辯。
知情人士指出,各部會精算多種方案,「院長拍板此費率,代表政府財政還算能支應」,未來將更努力找財源,包括希望房地合一盡快完成立法,希望菸捐能再「調漲一點」。
政委馮燕先前指出,長照保險費率將比健保的百分之四點九一低,平均費率應不到百分之二。衛福部估算,以現今多數上班族健保費月繳五百多元推估,未來長照保險費約為健保費的五分之一,即月繳一百多元。
政院版「長照保險法」草案明定,長照保險支出總經費,政府負擔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卅六,以長照保險第一年經費逾一千億元估算,政府支出不會少於三百六十億元。官員指出,細算現行各項支出後,政府負擔比率已超過百分之卅六的下限,接近百分之四十左右。
草案並規範,被保險人未來若使用長照服務,自付額為百分十五,其他百分之八十五由政府負擔。長照保險給付方式則是「實務給付(服務)為主、現金給付為輔」,不只身體照顧,未來包括居家無障礙空間規畫、修繕等環境改善措施,也可申請給付。

圖/經濟日報提供
【經濟日報/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4)日將通過長期照顧保險法草案,閣揆毛治國昨天在會見六大工商團體後敲定,未來分攤比例將是雇主四成、個人三成、政府三成,雇主負擔較原版減輕兩成。
政院表示,長照保險預計在2017年上路,我國將是繼德國、日本、荷蘭、南韓之後,全球第五個開辦長保險的國家。未來,台灣也會如同德國,成為全球少數擁有「五類社會保險」(健康、失業、職災、年金、長照等保險)的國家,意即人一生可能碰到的風險,政府都以保險覆蓋了。
毛治國昨天上午邀六大工商團體代表,商議長保法中遲遲未敲定的三方負擔比例。
據了解,六大工商團體在會議一開始就齊聲砲轟政府拔鵝毛拔太兇,並強調最多只願意負擔三成,與會人士形容,兩個多小時的會議中,場面一度尷尬、僵持。
依衛福部最早設計、仿健保制度設立的長照保險,日後將針對第一類有雇主的保險人,採雇主、個人、政府三分負擔保費,分攤比例是「六、三、一」,昨天政院是拿出「五、三、二」版本,來遊說工商團體。
昨天會議中,毛治國多次強調政府絕不會為了討好選民而逼走企業,他與財政部、主計總處討論後,願意釋出最大善意,讓雇主負擔比降到四成,政府負擔提高到三成,至於個人負擔比率則維持三成不變。
政院官員說,毛揆的新建議在昨天下班前的最後一刻,獲得工商團體回覆支持,新法很驚險地可排入今天院會,預計下午就會送入立法院討論。
長照保險主要是針對失能者及其家庭,提供失能照護給付,以減輕照顧壓力。目前我全人口失能人數是75.5萬人,衛福部預期,隨著台灣老化速度加快,2031時將增加到120萬人,因台灣同步發生少子化現象,將令整體社會照顧壓力更顯沉重。
政院版長保法一共有82條,有三分之二條文是仿效健保制度,例如規劃全民納保,一出生就繳保費,政府承諾總財務支出比率不低於36%;依投保人身分,分為六大類,第一類有雇主的投保人約有1,000多萬人,未來也會有補充保費設計,讓有能力的人多繳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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